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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11/22/63 斯蒂芬·金 3198 2026-08-14 04:26

  1

  我第三次穿过员工停车场,没怎么跑。我再一次拍拍我经过的那辆红底白色普利茅斯复仇女神的后备箱。我猜我这是为了祈求好运。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里,我需要很多很多好运气。

  这一次,我没有进肯纳贝克果品公司,也不想买衣服或者买车。明天或者后天吧,但今天对来到本镇的陌生人来说是个倒霉日子。很快就会有人在工厂的院子里发现尸体,陌生人会被讯问。乔治·安伯森的身份证明可经不起讯问,他驾照上的地址是蓝鸟街上一栋还没有建起来的房子。

  我成功地走到停车场外的工厂工人公交车站,窗口写着“路易斯顿快线”的公共汽车正好呼啸着开过来。我上了车,把本来准备给黄卡人的一美元递过去。司机从皮带上的镀铬找零机里敲出一把银币。我丢十五美分进投币箱,穿过摇晃的走道,朝靠后的一个位置走去,坐在两个满脸粉刺的水手后面。他们很可能是从不伦瑞克海军航空基地来的,正在聊他们在冬青树脱衣舞俱乐部邂逅的女孩。他们说话时,不时猛击对方肌肉发达肩膀,发出阵阵大笑。

  我望着向前延伸的一九六号公路,但几乎什么也没有看见。我不停想着那个死人。还有他那现在变成黑色的卡。我想尽快拉开与那具会惹麻烦的尸体的距离,但我当时停了片刻,摸了一下那张卡。不是纸板,跟我开始想的一样。也不是塑料。可能是赛璐珞……不过感觉不大像。仿佛是死人的皮肤——从老茧上修掉的那种皮肤。上面没有字,至少我没看见字。

  阿尔曾经以为黄卡人只是个酒鬼,不幸被酒精和身边的兔子洞逼疯了。卡变成橙色后我才开始质疑这一点。我现在我不是质疑,而是完全不信。他究竟是谁?

  他现在是死人一个。仅此而已。随他去吧。你有很多事要做。

  公交经过里斯本路边餐馆时,我猛拉一下停车绳。司机把车停在下一根刷了白漆的电话杆旁。

  “祝你今天愉快。”司机拉动控制杆,打开车门时,我对他说。

  “这差事没什么愉快的,除了下班时能喝杯冰啤酒。”他说,点了一根烟。

  几秒钟以后,我站在砂砾路的路肩上,左手里提着公文包,看着笨重的汽车朝路易斯顿开去,后面拖着一股黑烟。车后有一张广告,一位家庭主妇一只手拿着发亮的罐子,另一只手拿着S.O.S牌神奇百洁布。她长着蓝色的大眼睛,涂了口红,咧着嘴笑,露出两排牙齿。这个女人离悲惨的精神崩溃只有几分钟之遥。

  天空晴朗无云。蟋蟀在草丛中歌唱。牛儿不知在什么地方发出低吟。柴油的气味被一阵微风吹散,空气变得甜美清新。我朝塔马拉克汽车旅馆走去,这段路大约有四分之一英里。很短的路程。但在我到达目的地之前,有两个人把车停到路边,问我需不需要搭车。我向他们道谢,说我很好。我确实很好。我到达塔马拉克汽车旅馆时,吹起了口哨。

  一九五八年九月,美国。

  不管有没有黄卡人,回来的感觉真好。

  2

  在那天剩下的时间里我待在房间里,无数次读阿尔关于奥斯瓦尔德的笔记。这一次,我特别留意最后两页,这两页笔记的标题是“关于如何处置的结论”。我试着看电视,只有一个台,真荒谬。因此,黄昏降临时,我悠闲地走到汽车影院,花三十美分买了张散客特价票。快餐部前面有几张打开的折叠椅。我买了一袋爆米花,外加一种叫“派氏”、散发出肉桂香味的可口软饮料。我跟其他几名散客一起看了《夏日春情》。多数观众上了年纪,彼此认识,友善地聊着天。《迷魂记》开演时,天气变得寒冷,我没穿夹克。我走回汽车旅馆,酣睡一场。

  第二天早上,我坐汽车返回里斯本福尔斯镇(我没有乘出租车,我想节省一点,至少目前想这样)。我首先去了快乐白象。天还早,空气还很凉爽,那个垮掉的一代坐在一张破烂的沙发上,读《商船队》 。

  “嗨,老乡。”他说。

  “嗨。我猜你卖手提箱?”

  “噢,我有些存货。不超过两三百个。一直往后走——”

  “朝右边看。”我说。

  “对。你来过这儿吗?”

  “我们都来过这儿,”我说,“这东西可比职业橄榄球大多了。”

  他笑了。“很好,杰克逊。尽管挑吧。”

  我选了同样的皮质手提箱。然后我穿过街道,再次买下森利纳。这一次,我还价还得更厉害,花三百块买下了车。我们讨价还价一番之后,比尔·泰特斯叫我去他女儿那儿。

  “听口音,你不是本地的。”她说。

  “老家是威斯康星的,但我要在这儿待很长时间。做生意。”

  “我猜你昨天不在福尔斯镇吧?”我说我不在,她吹爆泡泡糖,“那你错过了精彩的一幕。他们发现一个老酒鬼死在工厂的烘干房外面,”她放低声音,“自杀。用一片玻璃割断自己的喉咙。你能想象吗?”

  “太可怕了。”我说,把买森利纳的凭证塞进钱包。我用车钥匙敲打着手掌。“死者是本地人吗?”

  “不知道,没有证件。他很可能是坐着闷罐车从县里来这儿的,爸爸是这么说的。可能是要去洛克堡干挑选苹果的活儿。卡迪先生——绿色前线酒吧的店员——告诉爸爸,那家伙昨天早上走进酒吧,想买一品脱酒,但他喝醉了,一身酒味,所以卡迪先生把他轰了出去。之后,他肯定跑到工厂的院子里,又喝酒。他喝完酒之后,把瓶子摔碎,用一片玻璃割断自己的喉咙,”她又问,“你能想象吗?”

  我没有理发,没有去银行,但又一次在梅森男装店买了衣服。

  “你肯定喜欢那种蓝色图案,”店员说,把衬衫放在一大堆衣服上面,“跟你身上穿的衣服的颜色一样。”

  实际上,这件就是我在这儿买的,但我没有说。不然我们两个都会陷入困惑。

  3

  那个星期四下午,我开车上了“每分钟一英里公路”。我这次到德里后不用买帽子了,因为我在梅森店购物时,已经买了一顶漂亮的夏日草帽。我在德里宾馆登记,在餐厅吃饭,然后去酒吧,从弗雷德·图米那里点了一杯啤酒。我这回没打算跟他聊天。

  第二天,我在哈里斯大街租下先前租的公寓。飞机降落不仅没有吵得我睡不着,反而助我入眠。第三天,我去梅琴体育用品商店。我告诉店员,我想买把手枪,因为我干的是房地产生意,诸如此类。店员拿出我的点三八警用手枪,再次告诉我,这是防身首选。我买下它,将它装进公文包。我想走出堪萨斯街,走到野餐区域,看看住在沟里的里奇和住在堤上的贝维排练舞蹈。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很想他们。我真希望自己在二〇一一年短暂停留期间查阅过十一月下旬的《每日新闻》;我本可以知道他们有没有在“达人秀”中胜出。

  我养成习惯,每天傍晚去点灯人酒吧喝一杯啤酒,在酒吧渐渐坐满人之前就去。我有时点油炸小龙虾。我从没在那儿见到弗兰克·邓宁,也不想见到他。我经常光顾这里是有原因的。如果一切顺利,我很快就会去得克萨斯,我想在去之前积攒点个人财富。我跟酒吧男招待杰夫成了朋友。九月末的一个晚上,他聊到了我期待已久的话题。

  “你看好世界职业棒球锦标赛里的哪一队,乔治?”

  “当然是扬基队。”我说。

  “你真这么想?你可是威斯康星人。”

  “对家乡的自豪感跟这个可没关系。纽约扬基队今年肯定赢。”

  “不可能。他们的投手老了。防守漏洞百出。曼托 的腿受了伤。布朗克斯轰炸机的时代结束了。密尔沃基可能会大获全胜。”

  我笑了。“你有几点说得很好,杰夫,我看得出你有点眼光,但老实说——你跟新英格兰所有人一样讨厌扬基队,这影响了你的洞察力。”

  “你敢按你的想法押点钱吗?”

  “当然。五美元。我不想从工资奴隶手上赢太多。怎么样?”

  “一言为定。”我们握手。

  “行,”我说,“那我们就说好了,既然聊到棒球和赌博——这可是美国人最大的两样消遣——你能不能告诉我,镇上哪里有可以认真赌一把的地方。说得文雅点,我想下个大点的赌注。再给我来杯啤酒,给你自己也来一杯。”

  我“大点的赌注”时,用的是缅因州语调。他笑了,倒了几杯纳拉干族(我学着将其称作难闻干族;人入了乡,就得尽量随俗)。

  我们碰了杯,杰夫问我认真赌一把是什么意思。我假装考虑一下,然后告诉他。

  “五百美元?押扬基队?勇士队可是有斯潘 和伯德特 呀。更不要说汉克·阿伦 和稳健的埃迪·马修斯 了。你真是疯了。”

  “或许疯了,或许没疯。十月一日开始,对吧?德里有没有人愿意赌这么大?”

  我知道他接下来会说什么吗?不知道。我可没那么有先见之明。我惊讶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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