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R·兰斯代尔
多产的德克萨斯作家乔·R·兰斯代尔赢得过埃德加·爱伦坡奖、英伦奇幻奖、美国恐怖文学奖、美国侦探文学奖与国际犯罪小说家奖,并七度荣膺布拉姆·斯托克恐怖文学奖。兰斯代尔最为著名的作品,大概就是《夜行使者》《打鬼王》《河滩地》《剃刀之神》与《免下车影院》这类的恐怖或惊险小说,然而,他也创作了极受欢迎的“海普·柯林斯与伦纳德·派恩”侦探小说系列——《野蛮时节》《邪恶魔符》《双熊曼波》《坏辣椒》《隆隆跌倒》《无理上尉》——以及《细黑线》和《血舞》等西部小说,还有一些完全无法分类的跨类型小说,诸如《齐柏林西部》《魔法大篷车》和《燃烧的伦敦》。他的其余长篇小说包括《西部的死者》《重击》《日落与锯屑》《爱的举动》《冻伤》《阴影华尔兹》和《免下车影院2:“不只是他们中的一个”续篇》。他也为“蝙蝠侠”与“人猿泰山”等系列创作小说。他的诸多短篇小说已经被收录于《怪诞之手》《死者后背的紧绷小缝线》《长故事》《兰斯代尔妈妈最年轻的儿子创作的故事》《畅销书保证》《在凯迪拉克沙漠的遥远一面,与死者一道》《电力冈波》《紫色怒火的作家》《充满故事(和文章)的拳头》《迈出来,六八年之夏》《大丰收》《好的,坏的,漠然的》《再来几篇故事》《疯狗夏天与其他故事》《国王与其他故事》《高之棉:乔·R·兰斯代尔的故事选集》。作为编辑,他制作了《最佳西部小说》《怀旧纸浆故事》《剃刀马鞍》(与帕特·罗布伦托合作)《心中的黑暗》(与他的妻子凯伦·兰斯代尔合作)以及旨在向罗伯特·E·霍华德致敬的文集《穿越平原宇宙》(与斯科特·A·卡普合作)。有一部向兰斯代尔的作品致敬的文集名叫《剃刀之主》。他最近的作品是《皮革处女》以及一部与约翰·兰斯代尔合作创作的《地狱的赏金》。最新的文集《怀旧纸浆故事的儿子》出版于二〇〇九年。他与家人现居住于德克萨斯州纳科多奇斯。
以下是一篇滑稽而又快节奏的作品,两个男主角做了哈克贝利·费恩与汤姆·索亚梦想的事情,“奔向自由之地”——结果遭遇了预料之外的大麻烦。
他们说,假如你去西部,加入到黑人士兵中,他们会付给你北方佬货真价实的美元,一个月有十三块大洋,保你吃穿无忧。如今既然有人想抓到我,对我用私刑,参军看起来像是个聪明的主意。呃,他们找我并不是邀请我去教堂敲钟,或者唱一小首灵歌,他们可是把我当主宾,准备伸起我的脖子,就跟对付星期日晚宴上勒住脖颈的鸡仔一样。
我干那件事根本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沿着路走,准备去劈点柴火换点小钱,买罐果酱。我一边走,一边打量了一下周围,瞅见一个白人女孩在晾晒衣服,她弯下腰,圆鼓鼓的屁股紧贴在方格棉布裙上,旁边还站着个白人小伙,大概是女孩的兄弟吧。他看见我瞅了女孩,就大动肝火,压抑不住。
接下来我只知道自己上了悬赏榜,罪名是向白人女孩动粗,说得好像我会闯入女孩家的院子,把胳膊插进她屁眼似的。可我啥也没做呀,除了正常的行为,比如在有机可乘时瞄了眼女孩的丰满屁股。
我如今的生活里,杀人也杀动物。我在同一个晚上于同一张床上跟三个女人做爱,其中一个女人只有一条腿,那条腿部分还是木头做的。有次我穿越山岭时,甚至吃过死尸。这件事我不想多说,我只想声明我和他不熟,而且肯定不是亲戚。我干的另一件事是赢得了一场科罗拉多州的正规射击比赛,对手是几个相当著名的射手,全是白人小子,但那是另外的故事了,与我想要讲的这个不沾边,并且我还想补上一句,就像其他事情一样,我这次说的像日落一样真实。
请原谅。我如今年纪大了,有时会发觉自己本来要讲一个故事,结果却讲了另一个故事。不过还是言归正传吧……是这样子,有人要把我抓去用私刑吊死,于是偷了父亲的马,还有他用油布包好、藏在木屋地板下的那把六发左轮手枪,给那把又大又旧的手枪满载子弹后,溜之大吉,就像有人在我屁股上放了火一样。我骑着那匹可怜的老马,一直到它被我拍打得筋疲力尽。我只得在纳科多奇斯郊野的一个小地方停下,又偷了匹马,这并不是因为我是个贼,而是因为我不想被民防团逮住、绞首示众,他们兴许还会把我的鸡巴切下来,塞进我嘴里。哦,我还偷了只鸡。当然,这只鸡如今不在身边,我在路上就把它吃掉了。
总之,我留下了老马,给那个被我偷走马匹和鸡的人,还留给他一只破怀表,就放在扶栏柱上头,然后我骑马到了德克萨斯州西部。我花了很久很久才到那儿,中途必须停下来偷食物、从溪涧饮水,并用偷得的玉米喂饱马。几天后,我估摸自己甩掉了那些追踪者,索性把姓名也一道换掉。我的本名威利福德·P·托马斯,P不是什么缩写,就是P而已;现在我选择了纳特·威利福德这个新名字,而且一边骑马一边练习。当我说出这个名字时,我想要它从嘴边自然地蹦出来,而根本不像是假名字。
抵达目的地之前,我撞见一个在灌木丛里拉大便、用树叶擦屁股的黑人。如果我是个亡命之徒,我可能会开枪把他射死在那堆便便上,夺走他的马,因为他正忙着拉屎——事实上,从我骑马上山的地方,就能看见他双眼翻白,而那隔了好一段距离。
我很高兴自己正好在下风头,而且我讨厌打断人家如厕,于是我坐在偷来的马上,直等到他用树叶擦屁股后,才喊道:“你好,拉屎的。”
他抬头看着我,咧嘴一笑,手摸到身边地上搁着的来复枪上:“你不会正打算冲俺开枪吧,是吧?”
“不会的。我想偷走你的马,但它的脊背摇摇摆摆,长得又丑,伤了我的感情。”
“是啊,它瞎了只眼,马背上有个瘤,透过马鞍刚好能感觉到。我逃离种植园时,带走了这匹马。当时它就不咋样,现在又逊了好多。”
他起身系好裤子,我这才发现他是个大个子,穿一身瞅着挺新的工作服,戴了顶黑色帽子,上面还插了根羽毛。他走上山坡,朝我走来,伸出刚擦完屁股的那只手,想与我握手。我礼貌地回避了,心想他的手指瞧上去有点儿棕褐色。
总之,我俩很快成了朋友。等到夜幕降临时,我们发现了一处溪涧,他从鞍囊里掏出块肥皂,在水里洗干净了双手,这让我心里踏实了些。我们坐下来,喝着咖啡,吃着他带的饼干。我只能提供一些谈资,他却有很多可以回赠。他叫库伦,但他一直称呼自己为“前家养黑奴”,仿佛这是个与将军同类的头衔。他说了一个长长的故事,讲他如何弄到帽子上那根羽毛,但这个故事归结下来,主要就是讲述他悄悄接近一只栖坐在低矮树枝上的老鹰,突然从老鹰尾巴上拔下这根羽毛。
“俺主人去和北方佬打仗时,”他说,“俺也跟去了。俺和他一起打仗,穿了身南方军队的褐色外套和裤子,最少射杀了五六个北方佬。”
“你没脑子啊?”我说,“那些叛军并不是要镇压我们。”
“俺是个家养黑奴,俺和杰拉尔德先生一起长大,俺不介意和他一起去打仗。俺和他是朋友。还有许多像俺们这样的搭档。”
“你们年轻时脑袋一定都摔坏过。”
“主人和老主人都很好。”
“除了他们拥有你。”我说。
“也许我一生下来就该被人拥有。他们总是引述一些像是《圣经》里出来的句子。”
“伙计,我说你真笨。我老爸总说,《圣经》导致的苦难,多过铁链、坏脾气的女人外加紧张兮兮的狗。”
“我喜欢小主人,他就像兄弟一样,这是真话。他打仗时中了子弹,正好被滑膛枪弹丸打在两眼中间,一命呜呼,死得比万年老树桩还彻底。我从他衬衫上切下一块布,吸满他的鲜血,把它寄回了家,附带一张便条,解释了发生的事。仗打完后,我又在种植园附近待了一阵子,那时一切都分崩离析,老主人和老夫人过世,我把他们的尸体埋葬在房子后面——补充一句,埋葬地点距离茅厕和山坡有好一段距离。然后只剩下我和老主人的狗。
“那条狗老得快死了,没法好好吃东西,于是我枪毙了它,一路闯荡到小主人称之为‘辽阔世界’的地方。接着,我和你一样,听说政府在招募有色人种加入军队。我一个人过好没意思,军队或许适合我。”
“我不喜欢被不认识的无名小卒呼来唤去,”我说,“但我肯定自己喜欢钱。”我没提起自己是不想被愤怒的南方白人干掉,而军队看上去像是个藏身的好地方。
大约三天后,我俩驰骋来到我们寻找的地方:麦克卡维特要塞,它位于科罗拉多河与佩科斯河之间。那座要塞本身就是景观:很大,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我此前见过的那些。要塞前面是穿蓝色军服的黑人士兵,正骑在马背上操练,日光底下看起来形象颇佳,而那儿又是个阳光普照的地方。我来的地方气候炎热,人甚至有点儿黏糊糊,但你可以找到棵树,在树下乘凉tit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