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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刺 艾米丽·福里德伦德 3348 2026-08-13 15:19

  高中毕业后的三年里,我一直在大急流城的伊塔斯加社区学院里修读课程,课余时间在一家叫作“闹”的比萨酒吧里打工,店里有棕色的塑料餐桌,桌子上摆着酒瓶形状的花瓶,里面塞满了塑料康乃馨。这项工作唯一的要求就是即使在冬天也要穿黑色短裤,并且要时刻保证沙拉台总是有充足的生菜段和削过皮的胡萝卜。那段时间,我攒钱交了一台雪佛兰科西嘉的首付,尾款付齐后,我便搬到德卢斯生活了几年,主业从事销售工作,兼职做家政。休假的时候,有时我会沿着河边漫步,等着升降桥升起,等着运矿船和帆船一个个驶离港口。我不会和游客一起站在长满草的小土墩上,而是选择走过大桥,坐在坚硬的湾口沙地上。搬到德卢斯的第四年春天,我父亲去世了。我们在漫河举办了丧礼。丧礼之后,我把我的科西嘉撞入树林,只得变卖了车的零件,在双城里找了一份临时秘书的工作。他们把我安排到马妮科趸船公司,专门负责接那些托运废弃钢材和玉米的男人们的电话;他们来自密西西比河下游,声音又粗又哑。我的工作就是安排他们的日程,告知其出差的预定抵达和离开的时间,有时候还要接他们妻子的电话,帮他们找些不回家的借口。我会和其他员工一起在休息室里吃盒饭,下班后,我会走到位于市中心的盐撒大街上的公交车站。透过公交车挂着划痕的窗户,我看到灯光下的雪呈巨大的球状纷纷下落,坠入河里。

  维修机械师住在一座曾辉煌一时的维多利亚式建筑的地下室。学生们都住在塔楼里。路边水沟里的光秃秃的杨树幼苗冒出了新芽。当他推开摇摇欲坠的后窗时,我会冲罗姆喊道:“嘿,在这儿呢。”他还穿着他的工装上衣和挂着机油的蓝色工装裤,他的蓝色眼睛会因室外冰冷的空气而氤氲。我会举起冷透了的比萨和六罐装的啤酒。

  “嘿,”他会这样回应道,“噢,真的,那是一块墓碑吧?算了吧,你不该买的。”

  如果他并没被此番举动打动,那么在微波炉加热比萨的三十分钟内,他会喝掉三罐啤酒。但我不会让他拿我的啤酒,每次他要多拿一罐,我都会把他的手打掉,并且会说:“一人一半很公平。”于是有天晚上,罗姆走进卧室,手里拿着一瓶还剩五分之一的威士忌。他一边对着瓶子大口大口地喝着,一边用干小麦、薄荷和黄瓜快速做一盘标准沙拉。比萨加热的时候,他会给我倒一杯牛奶喝,给我吃几口沙拉、一瓣橘子,然后才允许我嘬一小口他的酒。

  “一人一半很公平。”他会如此嘲弄我道。

  加热后的比萨上的芝士烫着我们的上颚。当我伸手拿威士忌酒瓶,打算再喝一大口时,他把瓶子放到我拿不到的地方:“吃你的沙拉。”

  那是我搬到双城的第一个冬天,罗姆格外喜欢维他命片。他觉得我吃得太差,有一段没有释怀的过去,并且应该去看看牙医。他希望我俩能一起在餐桌上吃饭,因此他在桌子上摆上盘子,并把餐巾对折放好。他迫切地想要养一只宠物——一只拉布拉多黄金猎犬——因为他觉得一只狗能帮我养成更规律的生物钟,让我加强锻炼,也能让我搬来跟他一起住;我们周末可以去德鲁斯,苏必列尔湖的北岸度假,搞个什么该死的篝火晚会。我不知道那都是什么玩意儿。当我对所有这些建议报以不屑的白眼时,他说:“如果你哪里都不去,小侦察女兵,那你就闭嘴。行吗?就闭嘴。”

  “我什么也没说。”我抗议道。

  “你也不用说。”

  吃过晚饭后,有时我们会戴上连指手套,戴上帽子,向着国会大厦的方向,走到几个街区外的电影院看电影。两个座位,两杯可乐,一桶爆米花,我们AA制。罗姆选的电影总是特别吵,全是警察冲着车群开枪的场景;尽管身处血脉偾张的黑暗中,我依旧觉得很宁静。电影越吵,我睡着的速度越快——头倚着座椅靠背,脚怔怔地踩在地板上。我一点也不介意错过车战、爆破的场景。睡着的时候有些重要的事——有些与枪有关的事——发生在我周遭,反而给我一种安定的感觉。

  后来,罗姆会给我出题,以查验我是否睡着了。一次我们向电影院外走着,他问我:“有个家伙的脸后来变成鱼了,你看见了吗?”

  虽然我经常是没看见的,但我会说:“简直太惊人了!”

  我搬到双城差不多八个月后,一年的假期几乎要过完了,我用红色麋鹿图样的纸包装好我的小礼物,用一根细长的绿色缎带打了个蝴蝶结,并带着它在平安夜那晚出现在罗姆的公寓门口。他打开礼物的时候正盘腿坐在乱糟糟的床上,光着两只脚,脚指甲呈黄色;但他穿着一条崭新的牛仔裤和一件按扣黑色衬衣,下摆自然地垂在裤子外面。我看着他用牙把绿色缎带撕咬开,然后从礼物盒里拿出一个狗狗项圈和一根皮革狗链。他费了好大劲儿才解开皮带,但他脸上始终荡漾着欣喜若狂的神色。一个成熟男人的脸上还能出现这样的表情让我感觉有些怪异,因此我用一种看待孩子的眼光来看当时的他:没有胡楂、不设心防。接着,他的天真便消失了——我扭动着脱下牛仔裤,解开我的内衣,全裸着出现在他眼前——他暧昧地看着我。我把皮革项圈拿过来套在我的脖子上,那一瞬间他看起来很失望、很沮丧——好像我做了什么真的伤害了他的事——但接着,我像小狗一样嗅着他的胯下,把皮带递给他——那晚十分美妙。

  “坏女人。”他对我说道。

  我把皮带扔到一旁。我才不会让他指挥我前进的方向。

  “坐下,”他警告道,眼睛闪闪发亮,“老实待着。”

  他给我的礼物是一把瑞士军刀。“笨蛋的自我保护工具。”他解释道,脸上带着一丝紧张。我向前探了探身子,听到他的舌钉碰撞到他牙齿的声音。那时,我们已经穿好衣服,躺在他的床上,啜饮着用从纸箱里拿出来的鸡蛋做成的蛋酒。他一直静默着,等到我说完“好棒的礼物,谢谢”之后,便开始给我展示这把小刀所能做到的事,包括给橙子削皮、给鱼刮鳞。我没告诉他我的钱包里有一把一模一样的小刀,虽然那把刀伤痕累累;我也没有告诉他我已经知道用指甲拨弄哪个金属缝隙才能让剥皮钳或是三英寸长的刀片蹦出来。我们之间存在着太多别的东西。那个礼物,对我来说,确实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又是一个完全错误的选择。

  还是那个冬天,圣诞节过后,我在信箱里发现一个浅红色的信封。那天傍晚,天已经很暗了,我和安打算整理账单,这时她从所有信件中举起一个贴着圣诞老人邮票的信封,寄件人地址位于佛罗里达。“这是你家人寄来的吗?”她问道。我从她手里接过这个信封。她拔过的淡色眉毛弯弯地悬在她的眼镜框之上,看起来很期待我的回答的样子。其实,我从未有过正式的假日计划,从不告诉她我的信息——包括哪怕是我的家乡在哪儿这种小事——这让安很苦恼,而这种苦恼也打破了她加拿大式友好的严格标准。

  我把信封举在胸前晃动着,犹豫了很久,才开口说道:“是的。”

  我站起身来,拿着信封去了小厨房。信封里是一张有麋鹿图案的贺卡,上面还有“吼吼吼”的黑色草书字样。我打开卡片,一张照片掉了出来——里面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胳膊上挂着一只小狗。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人多少有些令人害怕,但也并不是很惊悚。那只是一个躺在躺椅里的男人,一个和自己的猎狗待在一起的男人——这个男人的头顶上方还浮着一片巴掌大的树荫。

  我能感受到房间那头的安的视线。

  “你家人住在佛罗里达的哪个城市呀?”她问道。

  我不能看着她的眼睛回答这个问题。我无法忍受谈起漫河。于是我走向门口:“我想吃点东西。你需要我从便利商店帮你带瓶零度可乐吗?”她每次都会说需要。我迅速披上外套,把照片和贺卡塞进口袋里,打开门,乘坐电梯向下降四层楼,沉默地接受着看不到的机器发出的各种战战兢兢、磕磕巴巴的声音。到达一楼时,电梯弹了一下,并发出叮当的声音。我为什么要告诉安我已经八个多月没和我妈联系了?我为什么要告诉她这个?公寓外,车辆在结冰的道路上慢悠悠挪动着,空气中凝结着雪和疲惫。寒冷使得我面颊上的皮肤迅速发紧,并让我镇静下来。没过一会儿,我便从旋转门转回温暖的大楼门厅里,信箱上方的灯正大亮着。

  “亲爱的玛蒂”,格里尔森先生在贺卡中如是写道。

  他的草书像圈圈一样一环扣一环。

  “感谢你几个月前的来信”,他那潦草的字越靠右越向下歪。他接着写道:

  这太不可思议了,一封真正的老式手写信件。本来我是想要立刻回信的,但过了一段时间,似乎还是不要回信比较好。但圣诞节可真是一个好契机。你的来信真的是个很棒的惊喜,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我从未想过会收到这样一封信吧。我很担心收到老教师的信只会是件让人失望的事。我还记得几年之前,我冲进一位教授的办公室,但我们只是尴尬地站着,相对无言,所以我猜他并不像他口中说的那样记得我,只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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