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潮湿凌乱的巷子里出来,许一聪长长地输了口气。与前辈李叔一番交谈,让他明白,自己的确已经死了,怎么死的还不知道,因为人是没有自己死亡的记忆的。因为,他心有牵挂,惶恐的事情太多,这才以活死人的方式留了下来。通俗的说,就是行尸走肉。生机已绝,但灵魂依附在躯体里不愿离开,直到身体烂掉,身边的人发现你是死人或者承认你已死的事实后,才是灵魂真正消散的一刻。所以,只要保证身体不烂掉,他可以一直以()
这样的方式活在家人身边。当然,肉身不可能永远不腐,他离开也是迟早的事。知道这些,对于许一聪来说已经足够了。活死人也有活死人的好处啊,他不用睡觉精神也能很好,可以把所有的时间用来工作,除了本职工作之外,他一天可以打至少三份工。白天上班,夜里跑滴滴,天亮之前还能再找一份送牛奶的兼职。一个月怎么说收入也是2w起步了!十五年的房贷,五年就能还掉,运气好说不定一年就行了。这样自己走后,()
老婆好歹有一套全款房,到时卖了,一半给老妈买降压药,供女儿上大学。另一半,就给老婆当二婚的嫁妆。不对,狭隘了!自己既然已经这样了,那还跑什么滴滴啊,直接去火葬场烧人多好啊,听说在那里值夜班月薪都超过5w了,还没人敢去。想着这些,许一聪一扫心中的郁结,浑身充满的力量。只要家人能够活的好,自己怎么样都无所谓......自这天之后,妻子便觉得自己老公变了。比以前更勤快了,白天忙工作,晚()
上还有兼职,基本凌晨以后才会回来,躺在床上睡不到一个小时,便起床,进卫生间刷牙洗澡,出来后,提着工文包离开了。早饭都不吃。老婆看着心疼问他,他便说自己精神很好,睡不着,不如出去多挣钱。事实的确如此。许一聪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一个超人。一天工作22个小时,如果不是实在挂念老婆, 他恨不得工作24个小时,这样他一天就能打四份工了,债务也就能更快还完。否则他真不敢就这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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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生活!这一天,鸡叫头遍。许一聪从床掀开冰凉的被窝,为了不打扰妻子睡觉,他已经在书房睡了半个月了。他轻手轻脚的进了浴室。脱下衣服,对着镜子,娴熟的用浆糊将腐烂的皮肉一块块粘好。他舌头一舔,牙齿一动,就听咔哒两声。两颗后槽牙掉在了洗漱台上。他习以为常,半开玩笑的想「以后,不能再咬着后槽牙了.....」转念一想,为了生活自己现在连死都能忍,还有什么事情值得咬牙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