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新洛高大的身子蜷伏在白色的床单上,脑子里一片茫絮杂乱。床上罩着一顶白色的细网蚊帐,帐子挂在彩球似的圆形竹框上曳曳垂下。在这新加坡炙热的夏夜,他半身赤裸只穿了一条短裤,身上盖着一块长约四尺、对径一尺的硬枕头,有人叫它是“竹夫人”。既可以避免肚子着凉,也可以用来搁脚,比起薄被单盖在身上黏嗒嗒的要舒服多了。
由于整夜都没睡好,新洛照例伸手掏了根香烟点上,睡眼惺忪望着窗外的走廊。廊内草帘半卷。街道上仍然灯光明亮。不远处就是新加坡港外的珠灰色大海,此时港内的海面,浮云洋溢一片宁静。平时到了五点左右嚣叫齐唱的海鸥,此时还没开始活动呢!
拉出塞在床褥子下面的蚊帐,把它卷起甩到床头板上,顶头的圆框也随之摆摇动荡。外头的空气正凉得沁人,再过个把钟头炙热的阳光就将辐照大地。到时候大海便会像熔热了的银层或像热玻璃镜子一样,照得人眼花缭乱。
新洛头痛得要命,嘴巴也苦涩难过……显然这是昨天晚饭吃得太撑的结果。黎明前半醒半睡,一切都显得有点缥缈、不真实……就连剧烈的头疼也变得麻木了。他知道过一阵子就会好的。现在连韩沁那异国烈酒般的一吻,也好像如梦如幻。四周的墙壁、书桌、半卷的草帘,甚至大海,都像梦呓中的幽灵似的,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变成了虚幻而又飘渺不定的形影。
他感觉到,自己是完全不属于现在这种新加坡式的生活。并非他对这种生活方式感到倦怠,而是一则自己体力过旺,再则个性过于多愁善感,以致常使情绪无法稳定下来。所以他的叔叔——这间屋子的主人,才会说他魂不守舍。
苏醒中,忽然闻嗅到他熟悉的“含笑花”香味,那是故乡漳州的名花。正如它高洁清沁的香味儿,它表现出一种不同于一般环境的独有气质。它会使人在一时之间闻嗅不出,然后乍然又使你仿佛置身其中,再又不知不觉地对你迎面飘送。含笑花具有椭圆形的花朵,呈象牙色泽。这是柏英两周前寄给他的,现在花缘边上已略泛橘黄了。
两年前,他从马来亚大学毕业,回了故乡一趟,从此柏英就从家乡寄花给他——春天是攀缘蔷薇;夏天是含笑或鹰爪花,一种芬郁、浅蓝的小朵兰,香气飘溢,很是清幽别致;秋天是一串一串的木兰珠蕊,可以把它放入茶中增添茶香;冬天则是漂亮的茶花,或是俏艳的腊梅花花瓣——极为馥郁而淡雅,芬芳泛泛,令人闻起来飘飘冉冉,难以形容。
花,使你想起它的美丽,也令你忆起女人明眸的微笑。
天空已渐渐由暗灰转成碧绿,化成浅玉色,远际的密云也耀射出黎明的曙光。一定是女佣人昨晚忘了放下廊内的帘子。昨儿个晚上请吴太太来吃晚饭,女佣人也许看到她手上的大钻戒,中了邪忘了吧!
脑海中又浮现一阵幻影——吴太太那副粗嘹的嗓门,韩沁在他胸口上热情的气息。与此截然不同的,却是柏英那份遥远、不渝的笑靥——她衷心地爱着他,为他奉献出一切,却丝毫不冀望他做任何的报答。
新洛把头枕靠在床头板上,眼睑半闭地凝望着点点密云和海面,心底无形中又浮现另一番景象。在海平面上的云彩上端,他仿佛看见故乡村庄里,十分熟悉的浅蓝色“南山”棱线,起伏的山丘、宜爽幽谧的树林和柏英的小屋。他依稀觉得自己听到了她的声音,在那荔枝林里回响。他为清晨美丽的时刻欢欣,尤其在这短暂的一刻,他可以让心神轻易地由现实飘逸到虚幻的世界。
昨晚请吴太太来家吃饭,她的钻石戒指,以及亮口的金牙,辉映出一股商贾的色彩,使人感觉很不实在。就连韩沁的热吻和披肩的秀发,也觉得像梦境一般。
他记得今天是周末,可以不上班。小心翼翼地把烟头在烟灰缸捻熄之后,他又溜进被窝里,再睡一觉。
再醒来后,已经快十点了。
大海一片耀眼金光。海面被晨曦洗礼得闪闪发光,新加坡湾东边,也被阳光照得使他视线迷蒙。远处一艘轮船,正扬起低沉的号角,驶向港口。他走下来放下廊内的帘子。
在走廊的一端,瞥然看见琼娜,大约在三十尺外,透剔的纱笼衣饰,衬现出她那极为丰满而健美的身材。琼娜是他叔叔的姨太太,也是中国人,由苏州来的。但是她偏爱纱笼,家居总是这副打扮,说是又轻松又飘逸。她头发还没有梳整起来,随随便便披在脑后,一撮乌黑的鬓发零落在脸颊上。她看到他,于是便拖着金色的拖鞋慢吞吞地朝他走了过来。
“早,睡得好吧?”
“早。”
她面露微笑:“要不要阿司匹林?”
不等他搭腔,她就转身出去,然后从一扇法国落地窗走回到他房间。他连忙披上睡衣,衣扣敞开未扣。
她涂着寇丹的纤手拿着一片阿司匹林,从头到脚打量了他一遍。新洛对这一套早已习以为常,女人对他一向都很纵宠的。她也预知似的,知道他会要吃阿司匹林。
琼娜很年轻,还不到三十岁,浑身皮肤柔嫩、细腻,生就一副姣好的面孔,以及丰满颇富肉感的芳唇。每天正午以前,她必然将脸庞修饰一番:画上浓浓的眉线,唇上轻抹唇膏,除了使自己看起来更明媚照人外,尤其她那经过了化妆的嘴唇,也格外樱红迷人。此刻,她的双颊虽未妆扮,却也泛现出一片红润的色泽。她还有一双动人的眼睛和嘴唇,声音则较低沉。
他俩之间并没有什么,但新洛是属于极易让女孩子倾心臣服的年轻男子。她和他都是聪明人,彼此间绝不会有任何瓜葛。任谁都看得出来,即使她闭着眼睛,也可以把他叔叔玩弄于股掌之上。现在,她似乎有什么心事。
“叔叔呢?”新洛问她。
琼娜看了看他说:
“到办公室去了。”
“喔,是的,当然。”他叔叔一向起得很早。
每一个星期六上午,只有他在家,叔叔去上班,中午也不回来吃午饭。婶婶患有胃溃疡,还躺在床上。婶婶和琼娜都没有孩子,只有一个广东下女阿花,和其他几个佣人在房子里。
琼娜将臀部倚靠在他书桌边缘,用愉快的语调说:“你昨儿个晚上,中途离席而去,实在太过失礼了。”
“我知道。”
“你走出门,吴太太的大眼睛还一直盯着你。”
“那一定的。”
“大叔也很生气喔!”
新洛说,他感到很抱歉。
琼娜在房里踱来踱去,柳腰款摆。
她在一个斑渍累累、泛黄的照片前站了半晌,欣赏那张“鹭巢”——柏英居住的农舍照片——挂在墙上,用漆釉的胡桃木框框着。
她缓缓转身过来,深深地望着他,说道:“我也很难对你说些什么。不过……你若不喜欢爱丽,还是让她们知道的好。”爱丽是吴太太的女儿。
新洛扬起眉额,然后表情温和地说:“你这样想,我倒很高兴。”
“当然啰,很多待嫁女儿的母亲,都会看上你,马来亚大学毕业,又在英国人的法律事务所工作,而且——”她把声音放低地说。“很多女孩子都会情不自禁地爱上你,你该知道,你对女孩子很富有吸引力,你晓得……你叔叔——你很清楚,为什么他对你的这门亲事这般热心?”
她突然戛然不语,正眼注视他说:“我是站在你这一边的。”她还特别强调“你”这个字。
他用双手极力压挤头部。
“怎么啦?”她的声音充满关切之情。
“没什么,只是有点头昏……你不懂!”
“当然,我懂。”她从金色烟盒里拿出一支香烟,点燃,猛吸一口。
“你不愿出卖自己,甚至也不会为了你叔叔而出卖自己。”
说到这里,她眼眸变得深沉了起来。
新洛只能看见她黝黑的眼珠。但她对他,并不仅仅止于友善、公正的诤言而已。
她思绪频转,然后说:“你去见了韩沁?”
“是的。”
“我就知道,你一定去找她。”
“我并没有瞒你呀!”
确实是没有。他已经把遇见韩沁的经过,都告诉过她,但是到目前为止,叔叔却仍毫不知情。
韩沁是一个二十二岁的欧、亚混血女郎,他是在某天下午在海滩上认识她的。
离他们家不远,就在东岸路上,有一个夜市场。许多人不管是老老少少都喜欢到那儿去消磨凉夜。在露天的摊子上,有卖冷饮的、卖海苔冻的、卖热类点心的,还有各式各样的面点、面线,等等。夜市的下面就是海滩,再过去是绿草丛生的荒径,很多年轻爱侣便在那儿约会,或躺、或卧地共度令人陶醉的热带之夜。
新加坡就是这样,窒人的热浪和凉谧的黑夜,相互形成强烈的对比,蘸辣椒酱的烤肉串——“马来沙嗲”——便是这个风味。卖沙嗲的小贩蹲在地上,客人有的坐矮凳,也有的是蹲着,一手拿辣沙嗲,一手拿小黄瓜。若是沙tit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