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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中国作家的本土性

史学与红学 唐德刚 3330 2026-08-15 06:43

  前言

  从世界文化任何一个角度来看,我们中华民族实在是个“爱好文学的民族”(a nation of literature lovers)。在19世纪以前,我们用汉文、汉语保留下的文学作品与文学史料,实非其他任何语言所可望其项背。

  古人说“六经皆史”,但是在一个学现代比较史学的人看来,我们传统中国,官私作品,实在是“百史皆文”。写历史、写函札、写公私文告,首先注重的便是修辞和文藻。上法堂打官司、到朝廷告御状,往往只要你文字铿锵,官司也就打赢了一半。

  这种风气滥觞的结果,往往就以辞害义,在叙事的精确性上和在论理的逻辑性上,都受了影响。汽车两三辆,朋友七八人,讲起来多么顺口、好听、有文学情调,管他是两辆还是三辆、七个人还是八个人呢!

  因此做“马虎先生”也是我们生活方式中的“本土性”之一种吧。

  子曰:“必也正名乎!”我们要谈华裔海外作家的“本土性”,先得给“本土性”下个明确的定义。

  “本土性”的定义

  在这世界上,每一个特殊民族,都有其与众不同的特殊文化传统和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以及由这个特殊传统、特殊生活方式所孕育出来的特有的民族心态——这一特殊民族心态,就是所谓“本土性”。这在英文词汇里通俗地说来,中国人的本土性则是the eseness of the ese,没有中国“本土性”的中国人,在70年代美国少数民族运动中,往往被激烈分子诅咒成“外黄内白的‘香蕉’(banana)”。其实,近百年来的北美洲,乃至今后一百年的北美洲,也不会有百分之百的“香蕉”——既然“外黄”,内心亦不可能“全白”。话说到底,纵是“全白”,也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全黄”也不代表什么“好事”。eseness不是个道德名词,它只代表一种“民族心理状态”(ethnitality),而这个状态,也是或多或少永远地流动着,它不是一成不变的。

  历史上没有“没有本土性的文学”

  至于海外华裔作家是否保存有其“本土性”呢?回答这一问题,我们首先得把所谓“世界文学”搜搜根。三四千年来,我们在历史上还未发现过一篇“没有本土性的文学”。摩西、耶稣、穆罕默德承受“上帝”意旨,为全人类造福的《新约》《旧约》和《可兰经》,应该是“太空性”、“宇宙性”而没有其“本土性”了;朋友,你去读读这三部“经书”,试问世界上还有哪一部书比这三部圣书更有“本土性”?

  四大皆空的释迦牟尼应该是“工人无祖国”了。朋友,再读读《金刚经》看看,你就知道那位印度欧罗巴教主的本土性之重。等而下之,从古希腊的荷马、古印度的吠陀和我国古代的《诗经》——《诗经》不但具有“中国”的本土性,“本土性”之内又可分出不同的“区域性”,所谓“国风”——他们的本土性之重还要说吗?

  历史上更没有“没有本土性的作家”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国际性人物,每好以“国际性”自诩,排除“本土”,大搞其“国际”。近百年来,左翼的贤达们曾搞了四个“国际”。三个都垮了,还剩个不死不活的“第四国际”,现在还在敝大学的街头地摊上拉客、卖书。

  最诚心诚意丢掉国籍到海外荒岛上去做“无国籍的公社”居民的,要算若干美国“嬉皮”了。

  在70年代的初期,笔者自己所教的班上,这种杂色“嬉皮”便层出不穷。他(她)们都自吹无本土性,要做“世界人”(people of the world),到荒岛上去住une。我就提醒一个青年,使他大彻大悟,终于退出公社——我的警语很简单:“你是什么鸟‘世界人’,你只是个Ameri hippie!”“嬉皮”是60年代极端个人自由化的美国“本土性”的具体表现。他们跳不出这个“唯心”的牢笼,而自吹是得到“解放”,冲出了“地狱”,可悯亦可笑也。

  文学这个东西,本来就是用来反映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和在这一“宏观”的体察下之社会中,反映某一个体的心理状态的一种工具。“我知故我在”,但是问题是“知”从何来——人非生而“知”之者。洪秀全认为他的“知”是来自“上帝爸爸”和“哥哥耶稣”,其实洪秀全本身该背了多少“本土性”?洋泾浜的上帝皮毛而已。

  “本土性”连这个“天王”都摆脱不了,哼!你这个坐飞机逃出中国的小作家想摆脱吗?

  世界上也没有“没有本土性的语言”

  不特此也,“语言”(language)本身就是个运载“本土性”的工具,它也是在“本土性”的熔炉里锻炼出来的产品。因此,任何语言都带有该语言的本土性,任何使用此一语言的人也就被它传染——污染或感染——而带有该语言的本土性。

  语言是表达使用这一语言的人群——尤其是作家们——内心思想的工具。这种人群内心的思想,也就铸造出这一语言的特征,例如组词、造句、成语、文法……因而它所含蓄的“本土性”也特别的重。

  举例以明之。我们中国人一向认为“朋友”是“五伦之一”,有“通财之‘义’”。因此,中国人合伙做生意往往不订契约,大家结合只靠宁波佬所说的“一句闲话”——“然诺重千金”,“疏财仗‘义’”。有这种“心态”,因此汉语中也有这个“词”叫“义”,俗语叫做“义气”。而这个“义”字,便是所谓“中国本土性”的具体表现之一种;“义”在其他文字中便找不到“同义词”——英文中就没有这个“词”。例如,说“某人很义气”,这句话在英文里简直就无法翻译。

  所以“文字”实是含有“本土性”最强烈的一个“社会交流工具”。一个作家如果能纯熟使用某种文字,他就必然会被某种文字的“本土性”所感染,是深是浅、是好是坏,那是另一问题。所谓“海外中国作家”都知道,用某种文字来“讲”或“写”,你也必须用同一种文字来“想”,这样的“讲”和“写”,才能臻于娴熟,达于化境。“讲”和“想”用同一种“外国语”,是学习“外国语”的第一关。没有这个“突破”(breakthrough),所谓“外语”,是不可能纯熟运用的。用某种文字去“想”,你就不可避免地带有某种文字的“心态”或“本土性”了。

  因此,凡是用“汉语”(台湾叫“国语”,新加坡叫“华语”,大陆叫“普通话”)去“想”的“中国作家”,他们就必然有其大同小异的“中国心态”,也就是“中国的本土性”了——中国方言(如粤语、沪语、闽南语、客家话)也是汉语的一部分。说这种语言的人也都具有“中国心态”,不过今日海内外的“中国作家”(包括台湾或新加坡的“华语”作家)所使用的文字,仍然是所谓“国语”(普通话或华语)。用中国方言所写的出名的文学作品,大概只有一部用苏州语的《九尾龟》——其他则只限于用一些“方言”译的《圣经》了。

  所以,台海两岸的中文作家们,隔离了三十多年之后,不管双方有何种不同的“意蒂牢结”,不管被多大程度地西化、洋化、异化或赤化,他们都根本上具有相同的“中国本土性”——大同小异的“本土性”(汉语如一旦被全盘“拉丁化”了,那就又当别论了)。

  能使用相同语言的人,就自然会具有大同小异的“本土性”;使用两种完全不同语言的人,他们往往则是两种“心态各异”的不同的动物,虽然他们体质上长得是一模一样的——这一现象在新加坡和美国华侨小区都极其明显。

  在新加坡,那些专说“华语”和专说“英语”(着重个“专”字)的“新加坡人”,便是两种不同的“新加坡人”,一望而知。在美国,则ABC(土生华侨)和CBA(移民华侨)也是截然不同的,虽然他们的区别不像在新加坡那样明显和尖锐——因为在新加坡,往往两种人都是当地土生的。

  至于寄居海外的“中文作家”们究竟保留了多少或怎样的“中国本土性”,那就要牵涉文化外流和移植的基本问题了——文化外流的方式和过程、移植区内土壤的性质、移植区内其他文化的阻力和诱惑力,也就是“文化冲突”(cultural flict)的问题,这些对外流文化“本土性”之存亡、深浅,都有其决定性的关系。

  “本土性”的保存与保守

  大体说来,一个文化之外流,亦如江河之泛滥。水是向低处流的。先进文化如流向一个原始、落后、贫瘠的低洼地区,那这个文化整体(cultural entity),包括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就要像黄河决口,淹没一切。白人(Aryan People)文化之入侵古印度与现代非洲、美洲,就是个最大的例子。

  今日所谓“非洲文学”(黑文学Black Literature)和南美洲的“拉丁文学”(或西班牙文学Hispanic Literatur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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