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纽纳姆学院还不在剑桥大学内,但是离得不远。学院内的布局,荷兰式的红砖山墙、走廊、楼梯,结实的栏杆和带顶棚的阁楼等,都营造出乡村别墅的舒适氛围。学院内还有一座花园,园内开满了玫瑰,四周长满了草本植物,还有一片茂密的灌木林和池塘。弗雷德丽卡的房间简约而不失淑女气质,可以俯瞰这座花园。弗雷德丽卡得知纽纳姆学院成员基本都是不可知论者,非常高兴,尽管她对女性争取权利的斗争一无所知,对于学生被强行授予神职而感到的焦虑一无所知,对于涉及上帝的原则之争以及对于教堂和大学的关系,她也都一无所知,而教堂和大学的关系曾经都是西奇威克等创始人的立校思想基础。20世纪70年代重回纽汉姆的时候,弗雷德丽卡才发觉这里环境优美,规模适中,富有人文气息。
1954年人们掀起了一场反对维多利亚时代事物的运动,可能乔治·艾略特的作品除外。剑桥的利维斯博士是这场运动的鼓吹者,他认为特罗洛普43和狄更斯的作品不值得仔细推敲,也赞同艾略特对丁尼生44和勃朗宁45的描述,认为这些诗人的思想没有价值,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思想,他们表达的情感也毫无意义。那一年,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行动,拆除了维多利亚时代的火车站,红色的尖塔和炮塔一去不复还。阿尔伯特纪念碑遭到野蛮的嘲弄,只有乔治王朝整齐划一的排屋才是“美”。未来必将属于勒·柯布西耶46的简约主义,简朴有序。卡尔弗利村外拔地而起的高层公寓让弗雷德丽卡兴奋不已,对她而言,那意味着更精彩、更自由的生活。纽纳姆学院的建筑很土气,仿中世纪风格的拱门尤其讨厌。弗雷德丽卡想到了她父亲工作的地方:里思布莱斯福德学校。这所中学也是不可知论者的聚集地,培养了一大批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温和乃至女性的气质使得纽纳姆和剑桥格格不入。但是,这里弥漫着维多利亚时代的气息,除了大部头小说,桌腿都穿着“裙子”,学院给学生安排了监护人,鼓吹富有责任感和体面的行为举止,这是对学生的极大限制。这是喝热可可、吃烤松饼和喝下午茶的好地方。弗雷德丽卡渴望酒精,渴望争吵,渴望性。
她坐在整洁的床上,脑子里想的不是如何去装饰,而是怎样去抵消周围的“美”。她随意铺了几块质量一般但色彩鲜艳的布。要不要弄个时髦的灯罩?雕塑呢?她拿出一个黄色的锡盘,上面放了几个产自瓦洛里的黑色杯子,还有一张几个人的合影。照片上有的人穿着鲸骨衬裙搭配紧身衣和紧身裤,有的穿着衬衣和法兰绒裤子,当时,他们正穿过刚修剪的紫杉林,在罗伊斯顿的老巷子里漫步。
第一年,弗雷德丽卡觉得剑桥是一座到处都是年轻人的花园。她了解到这里的男女比是十一比一(她还不知道其中包括很多服务换膳食的女孩,另外阿登布鲁克医院也有很多女护士)。弗雷德丽卡认为早年生活枯燥的主要原因在于缺少男人。尽管之前她一直住在一所男校的附近,或许是因为她父亲管教严厉,或许是因为自己咄咄逼人,身边的男孩都是那么无趣。但是,剑桥的男孩应该聪明又有趣,能够令她折服。他们或许能成为她的朋友。她属于这里。
她爱过亚历山大,也和埃德蒙·威尔基上过床,但她对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一无所知,也不知道如何区分年轻男人。她不知道用什么标准给他们归类。有一段时间,她就像南美区分奶牛的颜色一样,区分男人的标准非常简单,就看是否聪明和是否好看。当然,在这个方面,她与很多同龄人不同,特别是初入社交界或者常出现在报纸八卦专栏的上流女子,她们经验丰富,对她们而言,对于行为、外貌和出身的判断和描述简直信手拈来。弗雷德丽卡一直希望自己有一定的审美意识,但她知道自己没有,目前还没有。她对于举止礼仪的认知主要来自简·奥斯汀47、特罗洛普、福斯特48、罗莎蒙德·莱曼49、安吉拉·蒂克尔、伊夫林·沃50、劳伦斯以及其他许多有用或无用的书本。她对剑桥的印象有一部分来自斯蒂芬妮(不过在她的嘴里文学比生活多得多),有一部分来自威尔基和他女朋友的聊天。除了这些,最主要的是对剑桥生活场景的两段描述,这两段描述相互矛盾,但又紧密关联。根据《最漫长的旅程》的描绘,智慧和牛可以在安塞尔的剑桥和谐共处,一定程度上甚至融为一体(丁尼生和勃朗宁不这么认为)。在《含糊的答案》中的剑桥,女性的情感被绝望地压抑,而金发的年轻男人则无忧无虑地享受着大好时光。剑桥是一座用语言堆砌的城市,被闪闪发光的文字包裹着,见证了语言发展的历史。每次从国王学院回来,穿过剑桥的路上见到牛群时,弗雷德丽卡都会听到“牛就在那儿。那头牛,它就在那里。不论我在剑桥还是在冰岛,还是死了,那头牛依然在那儿……”这就是哲学。他们在讨论物体的存在问题。同样,在三一学院的大庭院,她会听到“三一学院在阳光下为年轻人哀悼”,等等。其实,哀悼年轻人比谈论牛更不真实,最先被哀悼的人依然愉快地漫步剑桥,依然在谈论着牛、年轻人、文学和剑桥。
第一个星期,两名年轻男子邀请弗雷德丽卡去喝茶。一个叫艾伦·梅尔维尔,一个叫托尼·沃森。他们告诉弗雷德丽卡,埃德蒙·威尔基说她十分有趣,值得一见。两个年轻人在艺术大剧院后面的匹斯希尔青年旅馆招待了她。那是一间被刷成棕色的房间,弥漫着实用主义的气息,混杂着陈年咖啡粉、烟草的气味,人们都穿着运动衫。他们十分自信,毫不造作,弗雷德丽卡还花了点时间去研究他们的其他特点,努力将他们归类。他们提起包裹着编织套的棕色茶壶,用厚厚的白色马克杯给她倒了一杯浓茶,然后再请她吃面包、果酱和水果蛋糕。艾伦身材瘦小,金发碧眼,说话带着苏格兰口音,身穿一件海军蓝无袖套头衫,里面是一件维耶勒法兰绒衬衫。托尼一头卷发,肤色黝黑,身材魁梧,穿着一件斜纹花式的铁锈色翻领衫。这衣服一看就是家里织的,至少是手工织的。两人都穿着松松垮垮的灯芯绒裤子。艾伦在圣迈克尔学院读现代语言学,托尼在国王学院学英语。这一次,弗雷德丽卡还没有意识到他们在哪里上学的重要性,也没有意识到是否服过兵役的重要性。她只知道他们是二年级的学生,并为校报撰稿。上过光漆的奶油色墙壁有烟熏过的痕迹,墙上挂着许多女孩的照片,有的坐在平底船上,有的骑着自行车,长袍高高飘起,有的躺在草地上,有的凝视着被手电筒照得特别亮的酒杯。他们说他们想写一篇文章登在小报上介绍弗雷德丽卡。威尔基向他们介绍过她在《阿斯翠亚》剧中的表演以及她的学术天赋。写一篇文章介绍一位有趣的新生可以吗?艾伦照片拍得很好,这一点显而易见。弗雷德丽卡愿意吗?
她当然愿意。这可能是一个幸运的开始,也可能不是。
弗雷德丽卡对他们很有好感。他们一起到咖啡吧,用很浅的小玻璃杯,喝了好几品脱特浓咖啡。他们又辗转了好几个酒吧,他们喝啤酒,弗雷德丽卡喝苹果汁。托尼擅长识别啤酒的品种。弗雷德丽卡对啤酒喜欢不起来,尽管在这种场合下更适宜喝啤酒。温热、苦涩的啤酒喝进肚子,她会感觉有点晕,甚至有点冷。他们问了她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弗雷德丽卡也被他们的兴趣所感染,表达了自己的主张,还说了一些没有经过深思熟虑或者根本没有经过大脑的看法。有时,他们会把她说的话记录下来,有时又放下笔,仔细聆听。弗雷德丽卡认为他们俩都“长得还行”(“英俊”“帅气”“出众”“优雅”和“迷人”等形容词也归于这一类),也“挺聪明”(与“充满智慧”“机敏灵巧”“思维敏捷”“博学多才”和“明察秋毫”等有所不同)。聪明是剑桥的口头禅,也是弗雷德丽卡从前的老师对她的评价,她的考试总是得高分。“聪明”包含着机敏和敏锐等深层含义,超越“智力”的范畴。谈及劳伦斯,托尼盛赞他的正直、智慧(与布卢姆茨伯里团体 所谓的“才华”有所不同)和远见。这有点像弗雷德丽卡父亲的思维模式和道德规范。她过了很久才发现,来自苏格兰的艾伦是一位杰出的中世纪史研究家,不仅是乔叟51著作和民谣的研究者,还是欧洲绘画和雕塑研究者。他对刘易斯·格拉西克·吉本52和詹姆斯·霍格53也十分了解,而弗雷德丽卡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些名字。他们说他们都是社会主义者,支持拉斯金和威廉·莫里斯54的理念,而弗雷德丽卡对这两人同样也是一无所知。弗雷德丽卡以为所有的正派人都会投票给工党,如今看来,工党实际得到的票数肯定没有那么多。她还错误地认为,他们都和她一样来自中下阶层的正统家庭。
他们在校报发表的文章用了“强势一年级女生弗雷德丽卡”的标题,还附有艾伦拍的两张照片。有一张是在纽纳姆大门口拍的,弗雷德丽卡穿着长袍,扛着书,愁眉苦脸(其实是阳光晃了她的眼);在另一张照片中,她蜷缩在托尼家的皮质沙发椅上,穿着紧身毛衣、紧身裤,脚踩黑色小拖鞋,一只手放在臀部,一只手撑着下巴。第一张照片表情生硬,充满轻蔑,第二张则散发着青tit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