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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前见雪

  第一场雪

  时常失眠,失眠时,时常不经意地忆起芝加哥的风风雪雪。

  生平第一次和雪打交道,是在芝加哥。

  那一夜,在灯下啃读横行霸道的西洋经典,忽一抬头,赫然看见窗外雪粉漫飞,天色是诡异的橘红,折映成淡红的雪粉仿佛带着某种早经安排的韵律在风里旋舞。隔着窗,我真怀疑是否有人故意躲在什么地方播放音乐,遥遥指挥风雪排演一场美丽的旋舞曲,以慰我寒夜诵读之苦。好一场善解人意的雪袭。

  第二次雪袭,起于傍晚。步出图书馆,等候学校巴士接载返家。校车久久未至,皎皎白雪却说来就来,一不留神,发上肩上衣上鞋上皆已皑皑。我兴奋地对身旁一位陌生女子说:“这是雪吗?这是雪啊!”

  这一场雪之接触,等了二十六年。我觉得雪很温柔,不知皎皎白雪啊对我有何感觉?

  芝加哥的雪是千面女郎。

  在屋内炉火前独斟或沉思时,窗外的雪亲切得像一位远来访候的老朋友。雪无言,我不语,却两心知。

  从超级市场提着两袋沉甸甸的食物涉雪回家时,遮天卷地而至的雪是一头张牙舞爪的猛兽,与我对峙。

  夜半失眠,瞥一眼屋外树上车上街道上把一切覆盖复覆盖的厚厚积雪,总难自禁涌起一股过度自怜的凄凉。刹那间,骤觉天地茫茫,一身如寄,八方风雪尽在此。

  初到芝加哥,在朋友处借住五天,后在校园附近租到一个小房间,月租两百,算是便宜。

  屋主Bob是伯克利大学历史学博士,虽在德保尔大学兼课,正职却是送报员!每天凌晨三点出门送报,风雪无改!

  他编写过一本To End War,并出钱出力替一个叫作“World without War”的和平组织做义工二十五年之久。怪人也。好人也。

  有室友Nat,亦是怪人,一天讲不到五句话,沉静得可怕。

  故我跟独居无异,整天无人可对谈。想讲话,只好上唇对下唇讲,自言自语是也。

  屋内有一只黑猫,似也有“种族歧视”,不太理会我,甚少对我“喵喵”叫。我乃常对它大骂英文,以练习英语骂人技巧。

  洋学堂文化

  初来美国,感受最强烈的cultural shock是百无禁忌的“洋学堂文化”。

  从教授开始讲课到下课之间的任何时段,皆有学生进出教室。迟到早退,来去自由。门声砰砰,足音沓杂,吵得很。

  久坐的学生当然亦安静不到哪里去。有人将双腿伸搁于前排座位上,似躺在沙滩椅上晒太阳;有人以双臂环抱双膝,似坐在家中沙发上看电视;有人猛嚼口香糖,有人大声喝可乐;有人鼻架太阳眼镜,有人头戴阔边高帽;更有人不停打断教授讲话,大抒“我认为如何如何”之己见……若非“反二手烟”成风,必有人敢在课室内吞云吐雾。

  修“种族关系”课,教授是黑人,助教是拉丁美洲人,黑人学生亦十之八九是少数族裔。白人乃成班上“少数族裔”,成为其他同学的嘲讽对象。黑白之间常有针锋相对之言辞。

  白人学生为什么不来修课?

  只有受压迫者才最有理由关心自己如何受压迫。压迫者享受压迫都来不及了,哪来闲情?

  修“比较国家理论”课,见老教授Rudolph身旁坐着一位老女士,心想,她可能是“老助教”之类。下课始知,原来她是Rudolph的妻子,亦是教授,此课就是两人合开的!

  很有趣,两人意见常有相左,辩论时,如吵架,真担心他们回家也吵。

  修“现代社会问题”课,教授Postone毕业于法兰克福学院,专研“批判理论”。

  读阿多诺的《启蒙的辩证》,有人举手发问,书中某页某段到底讲的是什么意思。Postone略为尴尬地说:“坦白讲,我读了这书五年,有些地方始终搞不清楚作者想说些什么!”这是作者之错,抑或读者的?

  天国胃肠

  抵达芝加哥翌日,适逢“美国香港华人联会”召开首次筹备会,兴之所至,随朋友参加。

  出席者大多为香港留美学生,司徒华与张文光亦远来与会。为期两日的会议,一张张热情昂扬的年轻脸孔激辩激辩复激辩,仿佛欲在一夜之间为香港和内地的前途找寻答案。

  显然没有结论。如此沉重的工程,不是安坐于暖气房内的年轻灵魂所能承担的。两日过去,唯一共识是:四个月后再开会,再激辩。

  会后照例是挑灯夜谈,怨忿与悲鸣顿时回荡于斗室之中。

  “毕业后,有谁打算回港发展?”司徒华问。竟然无人敢给一个确定的答案。

  带着司徒华的提问,踏出斗室,心想:若干年后,当这个“流窜的年代”过去,当尘埃落定,这群身居异域的香港人会否有“赢了天空,输了大地”之失落感?

  或许,目前唯一能够肯定的是,在这流窜的年代里,这群香港人的血曾经热过。

  十八岁那年,与一位写作前辈吃消夜,眼看他每咽下一口食物都展露万分满足的笑容,仿佛任何饮食都是人间至宝,所谓“人生意义”就在口腹之欲的满足。

  当时想不通,为何有人对“吃”如此重视与虔诚?

  十年后的第一个晚上,在芝加哥,风狂雪暴,独自驱车到唐人街吃消夜。点了一碗及第粥,粥来,入口,滚烫的粥水缓缓进入冰冷的胃肠,浑身顿感温暖,心头亦是。刹那间,一阵接近完美的满足感涌起。如果世间有所谓“真实”,这便是。

  这种“真实”,完完全全属于你,而且只属于你,谁也抢不走,亦无法分享。当烫烫热热的食物像电流一般触动你那辘辘饥肠时,你将发现,人世似乎什么都是虚假的,朋友会背弃你,亲人会离别你,爱情会淡忘你,功名利禄会折磨你,只有经口入胃的食物,才是最真实的真实,才最稳靠。只有当胃被填满时,你才领悟什么叫作“永恒”,什么叫作“圆满”。那胃肠,才是人世的天国。

  吃完粥,依然风狂雪暴,驱车于高速公路上,右手握方向盘,左手轻抚饱满的胃腹,忍不住忆起十年前的疑问。今夜总算有了答案。

  独立苍茫自咏诗

  与刘宇庆聊天,他说在台北念了四年书,返港工作后,心头却总牵挂着台北的风风雨雨,仿佛那里还有一个家。此言吾共鸣极深。

  不只牵挂台北,也牵挂着每一片曾踏足的土地。三年来,几乎过着“处处无家处处家”的生活,忽而身处台北,忽而返居香港;时而浪荡于越南,转眼却已客宿于美国。总是一个人,总是面对陌生的环境和做着不固定的事情。从住的地方到吃的食物,从交的朋友到讲的语言,都变化极大。一颗心,也因此飘飘浮浮,无法稳定在某个地方或某个人之上。自由?潇洒?正相反,是牵挂愈来愈多,愈来愈深,仿佛每片土地上都有一个家,尽管未能久居其中,隐约之间却似牵连着一条线。离开多远,线就牵多长,剪不断也舍不得剪断。

  与其说牵挂着土地,不如说牵挂着土地上的人。一身在外,难免受人大小恩惠。牵挂之线正由恩情所织成。怀旧之心,也即是感恩之心。有情天地,脱不了一个恩字。有时候想,所谓“家”,宝贵之处在于家中之人而非家内之物,故若能随时随地与人建立起一份亲切之情,便无处不可为家了。“处处无家处处家”,指的该不是空间意义上的家,而是人际关系上的家。

  古人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又谓“此心安处是吾乡”,境界宽容得很。天地有情,一念之间即可化陌生为亲近。家在远方,也在脚下;家人在故乡,也在眼前。处处无家处处家,不但不悲哀反而是一种温暖。

  学期结束,课业稍松,连续数夜喝酒于市。驱车回家,在高速公路上环顾左右,一方是黑沉无底的密歇根湖,隐然静躺;另一方是晚灯璀璨的闹市,繁华耀目。然而,两者皆陌生。这毕竟是异乡国度。即使所谓“家”,也只是一个长方形的小房间,一张单人床,一盏小台灯。没有人为你守夜,更无人替你担心。家就是你,你就是家。

  美枝曾说:“你仿佛不需要任何人在身旁,仍可快快乐乐地生活。”静静望着她,没讲话。因根本不确定自己是否如此。不确定自己需不需要,不确定自己快不快乐。

  夜饮于市,很快乐。在异乡国度里,有若隐身人,谁也不认识,谁也管不了你。时间是你的,空间是你的,你控制一切,你是一切的主人。你是王。

  夜饮于市,很不快乐。你必须为自己负责,而且只能为自己负责。谁也不管你,也不愿管你。你是一切,但你也就只是一切,没有别的。

  夜饮于市,将忧胃愁肠交托予既苦又甜的烈酒。一身如寄,酒竟成了最好的朋友,只有酒能与你心血相通。干一杯,拿那杯酒来敬这杯酒。再干一杯,是酒敬你,酒用自己向你问好。

  夜饮忌醉,醉了便无法领略微酲的自在。但饮酒不尽,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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