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皮旺上尉走在街上,所有的女人都会扭过头来看他。他确实是个英俊的轻骑兵军官的典型。因此他也总爱显摆自己,经常招摇过市。他以自己的腿、身腰和唇髭为骄傲,而且挺当回事儿。再说,他的唇髭、身腰和腿也确实漂亮。第一桩,唇髭,是金黄色的,很丰满,像一个成熟麦穗颜色的软垫,但是很精巧,还十分讲究地卷起来,威武地垂在嘴唇上,然后像两条强劲的须毛的喷泉,从嘴的两边虚张声势地泻下。身腰细得就仿佛他穿着紧身褡,而腰的上边却是一副宽阔的阳刚男子又鼓又挺的健壮的胸脯。他的腿美极了,那是体操运动员和舞蹈演员的腿,穿着红色紧身呢裤,肌肉的每一个运动都清晰可见。
他走起路来两腿伸直,两只脚、两条胳膊分开,迈着骑兵那有点摇摆的步伐。这种步伐很利于突出腿和上半身,穿着军装颇有战胜者的气概;但若是穿常礼服,就无可称道了。
就像许多军官一样,埃皮旺上尉不适合穿便服。一穿上灰呢子或者黑呢子衣裳,他就啥也不是,只像个店伙计。可是,穿上军装,他就无往而不胜。何况他生有一副漂亮的脸蛋,细而弯的鼻子,蓝眼睛,窄额头。只不过他的脑袋秃顶了,他始终不明白自己的头发怎么会脱掉。他常安慰自己:有了大唇髭,脑袋秃一点也无伤大雅。
笼统地说,他瞧不起所有人,不过瞧不起的程度分成许多等级。
首先,对他来说,一般市民根本就不存在。他看他们,就跟人们看动物一样,对他们并不比对麻雀或者母鸡更加在意。世界上只有军人重要,但他也并不是对所有军人都同样敬重。总的来说,他只敬重美男子,因为军人真正的、唯一的优点应该是仪表。一个士兵,就该是个男子汉,嗨!一个生下来就为了打仗和做爱的大男子汉,一个做事泼辣、性情刚烈、敢作敢为的男子汉,就是这样。他把法国军队的将军们也按身材、着装和面目可憎的程度分级。布尔巴基 在他看来是当代最伟大的军人。
他经常嘲笑又矮又胖、走起路来气喘吁吁的步兵,但他尤其对综合理工大学 出来的可怜的文弱书生,怀有一种近乎厌恶的难以抑制的轻蔑;这些戴眼镜、笨手笨脚、呆头呆脑的小瘦猴,用他的话说,如果他们适合穿军装,那么连兔子也适合做弥撒了。军队里居然容忍这些两腿细长、走路像螃蟹的发育不全的人,这让他愤慨不已,因为这些人不喝酒,吃得也少,比起爱漂亮姑娘,他们似乎更爱方程式。
埃皮旺上尉在追求女性方面,一向是马到成功,屡战屡捷。
每次和一个女人共进晚餐,他都自认为有把握最终两人在同一张床上度过良宵;即便因不可克服的障碍无法当晚取得胜利,他也肯定至少可以“明日再续”。同僚们都不喜欢让他遇见自己的情人;有漂亮妻子站柜台的店铺老板们,都了解他,怕他,对他恨得咬牙切齿。
每当他路过的时候,老板娘都会忍不住地隔着橱窗玻璃跟他交换一个眼色,那眼色比甜言蜜语还要顶用,它包含着一个呼唤和一个回答,一个欲求和一个认可。丈夫受到本能的警告,猛地回过头,向这军官胸脯挺得老高的骄傲的身影投去狂怒的一瞥。那军官微笑着,对自己取得的效果颇为得意。等他走过去,店老板一面气急败坏地用手掀翻摆放在面前的商品,一面慷慨激昂地说:
“纯粹是一只大火鸡。什么时候才能不再养活所有这些什么事也不会干,只会拖着铁玩意儿满街转悠的废物?要是我,我宁愿爱一个屠夫,也不爱一个当兵的。屠夫的围裙上即便有血,至少也是畜生的血,这种人总还有点用,他带的刀不是用来杀人。我不明白为什么会容忍这些公开的杀人犯带着凶器在散步场所闲逛。需要他们,这我清楚;但至少也要把他们藏起来,别用红裤子蓝褂子把他们打扮得像参加化装舞会。人们并没有把屠夫打扮成将军,是不是?”
妻子没有回答,只是难以觉察地耸了耸肩膀;丈夫看不见,却也猜着了这个动作,大嚷道:
“除非傻瓜才会去看这些坏蛋卖弄自己。”
然而,埃皮旺上尉的征服者的声誉在整个法国军队里已经确立。
一八六八年,他那个团,第一○二轻骑兵团,移师驻防鲁昂。
他很快就在全城出了名。他每天下午五点钟左右都出现在伯耶尔蒂厄林荫大道,在喜剧院咖啡馆喝苦艾酒;但是,在进那家咖啡馆以前,他总刻意去散步场兜一圈,炫耀炫耀他的腿、身腰和唇髭。
同样在散步的鲁昂的商人们,手抄在背后,惦念着生意上的事,议论着行情的涨落,仍不禁看他一眼,低声说:
“哎呀!好一个美男子。”
后来他们认识他了,就会说:
“瞧,埃皮旺中尉!多么漂亮的小伙子!”
女人们遇见他,脑袋会非常奇怪地微微一动,那是一种害羞的战栗,仿佛她们已经感觉到了自己在他面前是那么脆弱或者被脱光了衣服。她们微微低下头,嘴唇上含着一丝笑容,满心希望让他觉得自己可爱,博得他的一瞥。当他跟一个同事一起散步时,每当那同事又看见类似的忸怩作态的情景,总不免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地嘀咕:
“这该死的埃皮旺,真有女人缘!”
在本城的靠情夫供养的姑娘们中间,展开了一场角逐,一场竞争,看谁能首先把他搞到手。下午五点钟,军官们散步的时刻,她们全都来到伯耶尔蒂厄林荫大道,两只手拽着长裙,两个两个的,从一头走到另一头;中尉、上尉和少校们,也是两个两个的,进咖啡馆以前,拽着军刀在人行道上漫步。
一个傍晚,据说是工厂阔老板唐普里埃-帕蓬先生情妇的美丽的伊尔玛,让她的马车停在喜剧院咖啡馆对面,下了车,好像要去雕版师波拉尔先生那儿买信纸和订制名片,借故从军官们的桌子前面经过,向埃皮旺上尉抛了个媚眼,意思是说:“您乐意什么时候都行。”那表情是那么明目张胆, 正在跟他的中校副官一起喝苦艾酒的普吕纳上校不禁嗔怪道:
“这该死的猪崽子,真有女人缘!”
上校这句话马上被传开了;埃皮旺上尉得知长官这句赞词,十分兴奋,第二天就全身军礼服,在美人的窗下踱来踱去,接连走了好几遍。
她看见了他,便出现在窗口,对他笑眯眯的。
当晚,他就成了她的情夫。
他们招摇过市,出尽风头,结果坏了彼此的名声;他们俩却把这桩风流事引为骄傲。
全城的人都在谈论美丽的伊尔玛和军官偷情的事。只有唐普里埃-帕蓬先生一个人蒙在鼓里。
埃皮旺上尉荣耀至极;逢人就絮叨着:
“伊尔玛刚才告诉我……”“伊尔玛夜里对我说……”“昨天,跟伊尔玛吃晚饭的时候……”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就像展示从敌人手里夺过来的军旗一样,满城里到处显摆、炫示、张扬他的这桩爱情。他感到自己由于这次成功的征服而更显得高大,令人羡慕,对未来更有信心,对获得久已渴望的十字勋章也更有信心,因为大家都注视着他,而一个人只要处在显眼的位置就不会被人忘记。
然而战争 爆发了,上尉所在的部队是最早被派往前线的部队之一。令人悲伤的告别,持续了一整夜。
军刀、红军裤、军帽、有肋条盘花纽的短上衣,从椅子背上掉落到地上;连衣裙、裙子、丝袜也滑了下来,散落满地,在地毯上和军装掺和在一起,房间就像在战役之后一样乱七八糟。伊尔玛像疯子似的,头发散开,猛然伸出双臂绝望地搂住军官的脖子,紧紧搂住,然后松开他,在地上打滚,撞翻家具,揪下扶手椅的穗子,咬椅子腿;上尉呢,非常感动,但是苦于不善于劝慰,只会重复着:
“伊尔玛,我的小伊尔玛,没什么可说的,必须的。”
他偶尔用手指尖擦着眼角刚刚诞生的一颗泪珠。
他们天亮时分手。她乘马车一直把情夫送到第一站。分别的那一刻,她几乎当着全团的面拥吻他。人们甚至觉得这很亲切,很庄严,很好,同事们握着上尉的手,对他说:
“你真走运;这个小女孩,心肠还真好。”
人们还的确从中看出了某种爱国主义的东西。
这个团在战场上受到了严峻的考验。上尉表现得很英勇,终于获得了十字勋章;后来,战争结束了,他又来到鲁昂驻防。
他一回来就打听伊尔玛的消息,但是没有人能向他提供准确的信息。
一些人说,她曾跟普鲁士军队参谋部的人吃喝玩乐。
又有一些人说,她回到父母家去了,他们是依弗托附近的农民。
他甚至派自己的副官去市政府查过死亡登记册。上面没有他情妇的名字。
他十分悲伤,而且逢人便说。他甚至把自己的不幸算在敌人的头上,把年轻女人的失踪归咎于占领过鲁昂的普鲁士人,并且宣称:
“这些恶棍,下一次战争,我要他们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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