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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她们 玛丽·麦卡锡 3474 2026-08-14 05:50

  这是1933年的六月,毕业典礼的一个星期之后,瓦萨学院33届的凯·利兰·斯特朗与里德学院27届的哈罗德·彼得森结婚了。在毕业日聚餐上,凯是班上第一个绕着餐桌宣布要结婚的姑娘。婚礼在圣乔治教堂的小礼拜堂举行,由教区牧师卡尔·F·瑞兰德主持。外面,斯图维森特广场上,树木枝繁叶茂。参加婚礼的客人乘出租车三三两两地赶来,还能听到小孩在公园里绕着彼得·斯图维森特的雕像嬉笑打闹的声音。这些或两人结伴或三人成群的年轻女子都是凯的同学,她们付了车费,整理一下手套,下车后就好奇地四处张望,好像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她们忙着重新发现纽约。想象一下吧!实际上,她们当中有些人一直生活在这个城市,要么住在80年代沉闷的格鲁吉亚式房子里,有很多浪费的空间,要么住在公园大道的公寓楼里。她们非常高兴置身于这样一个偏僻的角落,这里有绿树成荫,深紫色的圣公会教堂旁边还有红砖白边、用黄铜抛光装饰起来的贵格会教徒集会厅。周日,她们会和求爱者一起散步,穿过布鲁克林大桥,直入布鲁克林静谧的海茨区;她们会探寻默里山的住宅区、古雅的麦克道格街和帕特辛街,还有艺术家工作室随处可见的华盛顿巷;她们喜欢广场酒店和那里的喷泉、萨沃酒店那绿色的复折式屋顶,还有成排的马车和老马车夫,待在法国餐厅之类的地方外面,等着带她们穿过朦胧暮色中的中央公园。

  这个上午,当她们在这个安安静静、几乎空空荡荡的小礼拜堂里轻轻落座的时候,一种强烈的冒险感向她们袭来。她们以前从未参加过这样的婚礼,新娘自己口头发出了邀请,没有一个亲戚参加,两边家里也没有任何长辈和朋友到场。她们还听说没有蜜月,因为新郎哈罗德正担任一出戏剧创作的助理舞台监督,而且今天晚上必须像往常一样到剧院催场,对演员们喊“半小时后上场”。这在她们看来非常激动人心,当然,这也证明了这场婚礼的不同寻常。哈罗德和凯都太忙了,而且活力十足,不会让习俗束缚住他们不羁的性格。九月份,凯要到梅西百货公司接受营销技巧的培训,和她一起培训的还有被挑中的其他毕业生,但她不想整个暑假都无所事事地坐等这份工作开始,她已经在商务学校报了名,学习打字。哈罗德说,这会让她掌握其他培训生还不具备的一门技能。另外,据凯的室友,正在上大三的海伦娜·戴维森说,他俩已经搬进了一套暑期转租的房子,就在东街50号一个环境很好的街区里。上个星期,也就是从毕业开始,他们就住到了那里。他们自己连条亚麻床单和银器都没有,用的还是转租人留下来的床单。海伦娜刚好去那里,全看到了。

  当这件事沿着她们坐的靠背长椅传开来的时候,她们不无怜爱地总结说,这像凯的风格!她们觉得,自从凯在大三时选修了老沃什博恩小姐(她的脑子一心想的都是科学)“动物行为学”的课,就一直在发生令人惊讶的变化。这一点,再加上她在戏剧创作课上与海莉·弗拉纳根 一起工作,彻底改变了她。凯以前是一个腼腆、漂亮、微胖的西部女孩,留着一头浓密光亮的黑色鬈发,面若娇艳的野玫瑰,喜欢打曲棍球,还参加了合唱团,习惯穿大号的紧身胸衣,来月经时量总是很多。现在她变成了一个身材苗条、进取心强,而且很有威信的年轻女子,穿着工装裤、运动衫和运动鞋,没洗的头发上常常溅有颜料,手指被香烟熏得有些发黄。她大大咧咧地谈论海莉和海莉的助手莱斯特,谈论平底鞋和点画,谈论发情期和犯花痴。她大声地直呼朋友们的名字——伊斯特莱克、伦弗鲁、麦克奥斯兰,建议她们结婚前先试婚,要科学地选择另一半。她说,爱情是一种幻觉。

  凯的那群姐妹,一共是七个,现在都出现在小礼拜堂里。在她们看来,凯身上的这种变化虽然通常被她们称为“一个阶段”,不过一直让人担心。当凯深夜还在外面粉刷公寓,或与海莉的助手莱斯特在剧院修理电路时,她们常常坐在大礼堂南楼的公用会客厅里,反复说凯是刀子嘴豆腐心。但她们担心,有的人不像她们这样了解她这个老朋友,会以她说的话判断她。她们也琢磨过哈罗德。去年夏天,凯在斯坦福德一个夏季剧场里当学徒时认识了他,当时男女都住在一个宿舍楼里。凯说哈罗德想和她结婚,但是他写的那些信在她们这帮人看来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就她们能看到的,那些信根本算不上情书,而是历数他在戏剧名人圈里的成功,比如,他知道埃德娜·菲博尔 对乔治·考夫曼 说过什么话,吉尔伯特·米勒 如何派人请他过去,还有一位女明星曾央求他在床上为她念他的剧本。那些信件结束得很草率,要么是“想象你自己被吻(side yoursel kissed)”,要么就是这句话的缩写“C.Y.K.”,再没有其他的话。这帮女孩曾措辞含糊地表示,像他这种和她们的教育背景差不多的年轻男子,写这样的信是很冒犯的,但是她们所受的教育让她们谨记,从一个人一小段狭隘的经验出发做出粗略的判断并不明智。尽管如此,但她们可以看出来,凯并不像她假装的那样对哈罗德有把握。有时,他一连好几个星期都不写信,可怜的凯就只好在黑暗中百无聊赖地继续吹口哨。波莉·安德鲁斯和她共用信箱,所以知道这个事情。直到毕业日聚餐那天,也就是十天前,这帮女孩还觉得凯自己叫着喊着说的“婚约”很可能是子虚乌有。她们几乎想求某个明智的人指点一下凯,学院里的老师或心理医生,只要能让凯坦率地对其说出心里话就可以。后来,那天晚上,凯绕着长条餐桌跑了一圈,向全班宣布了她订婚的消息。她气喘吁吁,接着从胸前掏出了一枚有趣的墨西哥银戒指来证明这个消息。她们的惊讶渐渐消散,最后变成了由衷的欢乐。她们鼓起了掌,笑得露出了酒窝,眼睛闪烁着光芒,显出早就知道这个消息的样子。更加郑重其事的是,在毕业典礼上,她们用一种时髦的语调低声向自己的父母保证,他们的婚约由来已久,哈罗德“人非常好”,而且“非常爱”凯。现在,在这个小礼拜堂里,她们重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貂皮大衣,冲彼此点头微笑着,就像一群成熟的小黑貂。她们是对的,艰难只是一个阶段。对她们来说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时刻,因为社会旧习的嘲弄者和打破者——凯,成了她们这一小帮人中第一个结婚的。

  “谁会想到呢?”“波奇”·玛丽·普罗瑟罗抑制不住地说。她是纽约上流社会的女孩子,胖胖的,很开朗,长着绯红的大脸盘,黄头发,说起话来就像麦金莱时期 快活的纨绔子弟,和她那个爱好驾游艇的父亲如出一辙。她是她们那一群里的“问题儿童”,非常有钱但很懒散,各门功课都需要辅导,考试打小抄,周末就偷偷开溜,还偷图书馆的书,没有道德感也没有心机,只对小动物和跳舞感兴趣。学院年鉴上登载的她的志向是当一名兽医。她这么好心地来参加凯的婚礼,都是因为朋友们把她拽到这儿来,就像她们以前拽她去参加学院的集会那样,她们冲着她的窗户扔石子,把她叫醒,然后将帽子往她头上一扣,为她罩上皱巴巴的长外衣。现在,她们已经安全地把她带到教堂,晚些时候还得推着她去蒂芙尼 店里,以确保凯收到一件像样的且有点分量的结婚礼物。而波奇自己则认为那是个没必要的东西,因为在她看来,结婚礼物与伴娘、豪华轿车车队,以及在雪利酒店或克鲁尼俱乐部设招待宴一样,纯属特权的一部分负担。若不是在上流社会,这些无用的东西又有什么意义呢?她声明自己讨厌被拉去试礼服,讨厌参加被介绍进入社交圈的派对,而到她结婚时,她也会讨厌自己的婚礼。据她所说,她结婚是必然之事,因为得益于她爸爸有钱,她可以在那些求爱者中挑一挑。坐在出租车里的一路上,波奇操着她那上流社会聒噪的刺耳嗓音,提出了所有这些反对的意见,直到出租车司机在一个红灯的间歇转过头来看了看她。只见她胖胖的,皮肤白皙,穿着一身貂皮衬里的蓝色罗缎套装。她举起那副镶钻的夹鼻眼镜,靠近有些弱视的蓝色眼睛,凝视着司机,然后又看了看他的照片,最后她在室友们的耳边大声坚定地说:“这不是同一个人。”

  当哈罗德和凯从教堂的法衣室走进来的时候,来自波士顿的多蒂·伦弗鲁喃喃地小声说:“他们看起来多般配呀!”这让波奇安静了下来。伴娘是凯的前室友,可爱的海伦娜·戴维森,来自克利夫兰。伴郎是一位面色发黄的金发青年男子,留着小胡子。在他们的陪伴下,新郎和新娘在身着白袍的助理牧师前就位。波奇的夹鼻眼镜再次派上了用场,她像个老太太一样眯着她那长着浅睫毛的眼睛。这是她第一次“评估”哈尔拉德,因为有一次他来学院的时候,她溜出去过周末了。“还不错,”她宣布,“除了鞋子。”新郎是个清瘦的年轻人,有些紧张,一头黑直发,体型非常好,像击剑运动员一样柔韧。他穿着一套蓝色的西装,白衬衣,脚上是一双棕色的麂皮鞋,搭配着一条暗红色的领带。波奇将打量的目光又转向凯。凯穿着浅棕色的薄真丝连衣裙,上面缀有大大的白色丝绸领子。她头戴一顶黑色的塔夫绸宽檐帽,上面点缀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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