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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惊魂

世事无常 斯蒂芬·金 3294 2026-08-14 05:11

  那是在纽约的一天,我路过一个非常雅致的餐馆。餐馆里一个领班正领着一对夫妇到他们订的座位上。那对夫妇在争论着什么。领班看见我朝我眨眨眼,那眼神可能是世界上最愤世嫉俗的。于是我回到宾馆写下这个故事。在写这故事的三天里,我完全沉浸在里面。对我来讲,写它的原因不是神经兮兮的领班,而是将要离婚的夫妻间的古怪关系。从我们的角度看,他们比领班更神经兮兮,神经多了。

  一天,我从经纪行下班回家,发现饭桌上有妻子写的一封信,其实应该说是一张字条。字条上写着她要离我而去,打算离婚,要我等她律师的通知。我坐在饭桌边的椅子上,难以置信地反复读着字条。过了一会儿,我站起来走进卧室,查看衣柜。她的衣物全不见了,只留下某人送给她的一条运动裤和一件难看的运动衫,运动衫前面用耐洗的原料印着Rich Blonde。

  我返回餐厅的饭桌边(餐厅在起居室的另一头,这是一套只有四个房间的公寓),再一次看着那六句话的字条,没有什么新发现,但卧室那半空了的衣柜使我开始相信字条上所说的。字条上的语气十分冷淡,没有“爱”“好运”这样的字眼,甚至连结尾的“最好的祝福”都没有,最后的“保重”还算温馨,在下面她草草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黛安娜。

  我走进厨房倒了一杯橙汁,想把杯子拿起来时,杯子滑落在了地上。橙汁撒在低层的橱柜上,玻璃杯破了。我知道,如果我去拾碎片可能会把手割破,因为手在颤抖。但无论如何都要捡起来,我真的把手割破了。两个地方被割破,但都不深。我一直以为这是个玩笑,而后意识到不是。黛安娜不是会开玩笑的人,但问题是这件事我以前都没注意,也没有前兆。我不知道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令我变傻了,还是变麻木了。在随后的几天里,我一直在想我们两年婚姻生活的最后六个月或八个月,后来两个时段都想。

  那晚我打电话给她在鲍德里奇的娘家,问黛安娜是否在那里。

  她妈妈接的电话并说:“她在,但不想和你谈,别再打了。”然后是挂断的声音。

  两天后,我接到黛安娜律师的电话,他自我介绍叫威廉·汉姆伯特,在断定他确实是和史蒂夫·戴维斯说话后,开始称我为史蒂夫。这可能有点难以置信,但事实如此,律师就是这么古怪。

  汉姆伯特说下星期初我将会收到一份“正式文件”,并建议我准备一份概括性的开场白以化解家庭事务的危机。他也忠告我别做任何“突然性的信托转移”,还让我在这段财务上不好清算的时期保留所有新购买物品的收据,即使是最小的东西。最后他建议我找个律师。

  “您能听我说几分钟吗?”我问。我低着头坐在办公桌前,左手扶着前额,眼睛闭着,不愿看电脑屏幕上明亮的数据线,那时我也许哭了,眼睛里像落进了沙子。

  “当然,很愿意听,史蒂夫。”他说。

  “我要对你说两件事。第一,你说‘化解家庭事务危机的开场白’就是说准备结束婚姻,如果黛安娜认为我要骗她的财产,那她就错了。”

  “是。”汉姆伯特说,并非同意我的想法,而只是表示了解。

  “第二,你是她的律师,不是我的。不要带着施惠的随意的口气叫我的名字,在电话上这么叫,我就挂断电话。当我的面叫,我会揍你个眼冒金星。”

  “史蒂夫戴维斯先生,我不认为——”

  我挂断了电话,这是自从我在饭桌上发现上面压着三把公寓钥匙的字条那刻起第一件给我快感的事。

  那天下午,我向法律部的朋友谈起这事,他向我推荐了一个处理离婚事务的律师朋友,叫约翰·林。我约他第二天见面。我尽可能晚地从办公室回家,在公寓里徘徊了一阵,决定出去看电影,可找不到我想看的影片;想看电视,也没什么好看的,只得在公寓里走来走去。然后我发现自己站在卧室里,站在14层高的临街窗前。

  我扔掉了所有的烟,甚至扔了从我书桌抽屉最里面翻出的一包可能放了十年的总督牌香烟,因为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世界上怎么会有像黛安娜·考斯洛这样的人!

  虽然我20年来每天抽一两包烟,并没有突然想戒,也从没心生厌倦,更没有什么心理暗示——你妻子出走两天后是戒烟的最好时机。我只是将整条的、半条的和两三包抽了一半的香烟扔到黑暗的窗外,然后关上窗户(我从未想过把自己扔出去比把烟扔出去更管用,还没到这种地步),躺在床上,闭着眼。过了今晚,明天对我来说可能会是我生命中最难熬的日子之一,更可能的是到中午我又开始抽烟了。前者我预料对了,后者错了。

  接下来的十天,我忍受着没了尼古丁的肉体折磨。那段日子很艰难,经常有郁闷的感觉,但远没有原先想像的那么糟。尽管我想不戒了,狂抽几十支,不,要抽几百支才过瘾,但都克制住了。有时我想如果再不抽烟我会发疯的,在街上经过抽烟的人时我想朝他们喊:“给我抽,妈的,那是我的!”但我没有喊出来。

  最难熬的是深夜,我以为(但我不敢肯定,从黛安娜离开那时起,我的思想就混乱了)戒了烟会睡得更香,但没有。有几个晚上我双手抱着枕头,看着天花板,听着警笛声和卡车隆隆驶进市区的声音,一直到凌晨3点还是睡不着。这些时候我就想到街正对面韩国人开的24小时超市,想到超市里白色的日光灯,亮得像库伯勒·洛斯的濒死体验。白光从橱窗间透出来照在人行道上,在那里,再过一个小时,两个年轻的戴着白色纸帽的韩国人将开始装水果。我还想到柜台后站着的那个年纪大些的韩国人也戴着白色的纸帽,他后面是一个很大的香烟架,就像《十诫》中查尔顿·赫斯顿从西奈山带下来的石碑那么大。我想起身,穿上衣服,下去买一包(也许一条)万宝路,然后坐在窗户边一支接一支地抽,直到东方发白、旭日东升,但我没这么干。半夜里我靠数香烟的牌子入睡,而不是数绵羊:云斯顿,云斯顿100超长型弗吉尼亚细长型,道拉尔功勋功勋100超长形骆驼骆驼过滤嘴骆驼温和型。

  后来,大约是在我开始更清醒地审视我们婚姻生活的最后三四个月时,我开始明白自己当初决定戒烟,并不像最初以为的那么轻率,更不是不理智。我不是伟大的人,也非勇敢的人,但戒烟的决定也许既伟大又勇敢。这很有可能,有时我们会超越自己。总之,在黛安娜离开的日子里,这个决定算是给我找了点事儿做,也给我的不幸做了另一个解释。

  当然我也思考过戒烟对那天在哥谭餐馆里的事可能起了一定的作用。我肯定有一定的作用,但谁能预测到那样的事?我们没有人能预测我们行为的最后结果,甚至没几个人试着预测。我们大部分人所做的就是延长短暂的快乐或解除痛苦。即使我们为最神圣的理由而做事时,也常常有某一环滴着某人的血。

  在我在西八十三大街吞云吐雾那晚后,过了两个星期,汉姆伯特又打电话给我。这次他很正式地叫我戴维斯先生。他感谢我通过林先生把各种文件的复印件转给他,并说该是我们四个坐下来吃顿饭好好谈谈的时候了。我们四个就包括黛安娜,自从她离开的那天早上开始我就没见过她,甚至那天早上我也没真正见到她。她一向都是把头埋在枕头里睡,我连话都和她说不上。我的心跳在胸膛里加速,脉搏在拿电话的手腕中鼓动。

  “有很多细节要分析,很多相关条件要讨论,该是处理这些事务的时候了。”汉姆伯特说。他迟钝的轻笑在我耳边响起,像一个冷漠的大人给小孩买了一块糖。“一般在委托人会面之前最好有一段时间,一个冷却期,但根据我的判断,现在进行面对面的会谈将有助于——”

  “开门见山地说吧,你要——”我说。

  “一起吃午餐,后天怎样?你有空吗?”他嘴里说着,但语气却明显是:你当然会来,只为了再看到她,体验她的手轻触你的感觉,对吧,史蒂夫?

  “我周四没有其他事,所以没问题,我应该带我的律师吗?”

  那呵呵的笑声又在耳边缓缓响起,像发霉的果冻。“是的,我想林先生愿意来。”

  “定在什么地方?”我还想知道谁买单,接着又笑自己天真。我的手伸进口袋想拿一支烟,拇指指甲下面的肉却触到牙签的尖头。

  痛了一下,我把牙签拿出来,看看上面是否有血。没有,我便把它叼到嘴里。

  汉姆伯特还说了什么,我没听进去,看见牙签使我又马上想起自己在生活的浪潮里无依无靠地漂浮。

  “什么?”

  “我问你是否知道第五十三大街上的哥谭餐馆。”他说,好像有点不耐烦,“在麦迪逊广场和公园之间。”

  “不知道,但我肯定能找到。”

  “中午怎么样?”

  “行。”我说,想让他转告黛安娜穿那件点缀着黑色图案的旁边开衩的绿色衣服。“我再跟我的律师确认一下时间。”我想起“律师”是个傲慢而可憎的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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