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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11/22/63 斯蒂芬·金 3238 2026-08-14 04:26

  1

  那个烟枪出租车司机第二天早上来接我。他把我载到泰特斯雪佛龙,敞篷车还停在那里。我已料到会是这样,但还是松了一口气。我穿着从梅森男装店买来的毫无特征的灰色运动外套。新的鸵鸟钱包妥当地躺在里兜里,里面装着阿尔给我的五百块现金。我正欣赏福特汽车时,泰特斯走上前来,用红布擦着手,红布好像还是昨天那块。

  “我想了一宿,决定买。”我说。

  “太好了,”他说,然后带着后悔的语气说,“我也想了一宿,安伯森先生。我想,我跟你说还有还价余地是在撒谎。你知道我们早上吃煎饼熏肉时我太太怎么说吗?她说:‘比尔,你要是不把那辆车卖到三百五,你就是个蠢货。’事实上,她已经说我是蠢货了,不该一开始开价那么低。”

  我点点头,好像知道他会这么说。“好吧。”我说。

  他看起来很惊讶。

  “我只能这么做,泰特斯先生。我可以给你写张三百五的支票——很好用的支票,故乡信托,你可以打电话问问他们——或者,我可以从钱包里拿三百现金给你。这样会省去很多文书工作。你想怎么办?”

  他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威斯康星人真会还价。你要是出三百二,我可以给你贴上标签,上一块十四天的牌照,然后你就可以把车开走了。”

  “三百一。”

  “啊,别让我为难,”泰特斯说,但他没有为难,他很开心,“加五块就成交。”

  我伸出手。“我能接受三百一十五。”

  “好。”他这一次跟我握手了,没理会手上的油。然后,他指向销售亭。今天,马尾辫美女正在读《机密》 。“你可以去那位年轻女士那儿付账,她是我女儿。她会帮你开票。你弄完回来,我帮你贴标签。再给你加一箱油。”

  四十分钟之后,我开着属于自己的一九五四款福特敞篷,往北朝德里开。我拿的是标准车型驾照,所以开这车没问题,但这是我第一次开竖排变速汽车。开始很别扭,但习惯以后(我还得适应用左脚操纵变光器开关)很喜欢。泰特斯对二挡的描述没错。我挂上二挡,森利纳跑得飞快。我在奥古斯塔停下车,把顶篷拽下来。在沃特维尔,我抢到九十五美分的肉饼晚餐套餐,套餐里有冰激凌苹果派。这个价格让富客汉堡显得昂贵。我跟斯凯利纳、斯柯达、戴尔—维京、优雅汽车并肩狂飙。阳光温暖,微风吹拂着我新理的短发,收费公路(广告牌又把它称作“一分钟一英里公路”)差不多是我一个人的天地。我好像把头天晚上对未来的担心随着手机一起沉到水塘里。感觉很好。

  直到来到德里。

  2

  这个镇子有股邪气,我想我刚到那里就觉察到了。

  “一分钟一英里公路”逐渐消失,福特进入沥青修补过的双车道,我上了七号公路。我在纽波特北面大约二十英里的地方开上一处高地,看到德里赫然出现在肯达斯奇格溪西岸,笼罩在无数造纸厂和纺织厂污浊的烟云之下,厂子正满负荷运转。一条绿色的动脉从镇中心穿过。远远看去,那仿佛是一条伤疤。参差不齐的绿带周围只有烟熏出来的灰色和黑色。天空被从烟囱里涌出的烟雾染成尿黄色。

  我开车经过几个农产品摊位,在一旁照看着摊位的摊主(我开车经过时,他们只是站在路边喘气)看起来更像是《激流四勇士》 里土生土长的山地贫农,而不是缅因州农民。我经过最后一个摊位“路边凉亭农产品”时,一条高大的杂种狗从几篮子堆起来的西红柿后面冲出来追我,撕咬我的汽车后胎。它看起来又像只畸形的斗牛犬。然后我看到一个骨瘦如柴的女人拿一块板子打它,随后它从我的视野里消失。

  哈里·邓宁就是在这个镇子长大的,我第一眼看到它就心生厌恶。没有具体原因,但就是厌恶。中心购物区坐落在三个陡峭山丘脚下,像个深坑,幽闭恐怖。我的樱红色福特看上去是街上最明亮的物体,惹人注目(而且根据它招来的多数目光可以看出,它不受欢迎),混杂在黑色的普利茅斯,棕色的雪佛兰和肮脏的货车中间。一条运河穿过镇子中央,黑水几乎注满苔迹斑斑的混凝土护堤之间。

  我在运河街找到一处停车位。一角钱换得一个小时停车购物的时间。我在里斯本福尔斯镇忘了买帽子,我走过两三家店面后,看到一家店:“德里服装日用品店,缅因州中部最吸引人的男子服饰用品店”。我不知道中西部是否有很多男子服饰用品店。

  我把车停在药店门口,然后查看橱窗里的标牌。很奇怪,标牌准确总结了我对德里的印象——那种乖戾、狐疑,那种勉强按捺的暴力感。我虽然在德里待了差不多两个月(可能除了我偶然遇见的少数几个人),不喜欢德里的一切。标牌上写着:

  入店行窃不是“刺激”,不是“好玩”,不是“有趣”,而是“犯罪”。我们决不姑息!

  业主及经理 诺伯特·基恩

  那个身材瘦弱、戴着眼镜、身穿白大褂的人肯定是基恩先生。他正朝外面打量我,他的表情不是在说:进来吧,陌生人,到处逛逛,买点儿什么。或者来杯冰激凌苏打。那冷酷的眼神和翘起的嘴巴在说:走开,这儿没你这种人什么事儿。我告诉自己这是我的想象,但知道这不是想象。我伸出手,做出打招呼的姿势。

  穿白大褂的人没有朝我伸手。

  我意识到我看到的运河肯定从这个奇怪的沉陷市区底下流过,我正站在运河顶上。我能感觉到隐藏在脚底的水流轻轻地敲打着人行道。这种种感觉让我隐约不快,这片世界好像软化了。

  一个身穿晚礼服的男模站在德里服装日用品店橱窗里。一只石膏眼上戴着单片眼镜,一只石膏手里拿着一面学校锦旗。锦旗上写着:“德里老虎会痛宰班戈公羊!”我是学校精神的粉丝,但这样的标语也太惊人了。打败班戈公羊,没问题——痛宰?

  只是个比喻,我告诉自己,走进去。

  一位脖子上绕着卷尺的店员走上前来。他的衣服比我的好看多了,但头顶微弱的灯泡让他的脸泛出黄色。我迫不及待地问,能卖给我一顶漂亮的夏天草帽吗,或者我应该滚蛋?他笑了,问他能帮我做点什么。一切看起来基本正常。这里有我要的那种帽子,我花三美元七十美分买了一顶。

  “很可惜,天气转凉,没多少时间戴了。”他说。

  我戴上帽子,在柜台旁的镜子前正了正它。“我们或许应该有印度那样漫长的夏天。”

  他把帽子斜到另一边,动作轻柔而略带歉意。他将帽子转动不到两英寸,就让我不再像个刚进城的乡巴佬,而变得像……嗯……缅因州中部最得意的时空穿越者。我谢了他。

  “不用谢,您叫——”

  “安伯森。”我伸出手。他简单而无力地和我握了手,他的手有如滑石粉。他松开手后,我想在运动服上擦手。

  “来德里做生意?”

  “是的,你是本地人吗?”

  “在这儿待了一辈子,”他说,叹了口气,好像并不愿意住在这里。我基于自己对这里的第一印象,觉得他也许就是这么想的。“您要是不介意我问,您做什么生意,安伯森先生?”

  “房地产。但我既然来了,还想看一位老战友。姓邓宁,我不记得名字了,我们都叫他‘斯基普’。”斯基普一说是我编造的,我真的不知道哈里·邓宁父亲的名字。哈里在作文里提到哥哥和妹妹的名字,但拿着锤子的男人一直被他称作“我的爸爸”。

  “我恐怕帮不了您,先生!”现在他的声音听起来很冷漠。生意完成了,店里虽然没有其他顾客,但他希望我离开。

  “不过,你也许能在别的事情上帮到我。镇上最好的酒店是哪家?”

  “德里宾馆。往回走到肯达斯奇格大街,向右转,走上阿普米尔丘,到中央大街。门前有马车灯。”

  “阿普米尔丘?”

  “是的,我们这样叫。您要是没有别的事,我要到后面改衣服了。”

  我离开时,天色已经暗下来。对于一九五八年九月到十月间的德里,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就是,夜晚总是很早来临。

  跟德里服装日用品店一店之隔的是梅琴体育用品店,秋季枪支销售正火热进行。两个男人正在店里调试猎枪,一位戴着蝶形领结(领结配着蝶形领子)的年长店员满意地旁观。运河的另一边被工人酒吧占据,那是你可以花五十美分喝杯啤酒聊聊天的地方。洛克奥拉的所有音乐都是乡村和西部音乐。有《幸福角落》《祝福成功》(我后来知道,常客们称之为《血流成河》),《两兄弟》《金轮辐》和《沉睡的银元》。四位蓝领绅士站在酒吧外面,呼吸着下午的空气,盯着我的敞篷车。他们的脸被花呢和棉制平顶帽子遮住,脚上穿着巨大的无色工作靴。我在二〇一一年的学生称之为“狗屎靴”。四位中间有三位穿着背带裤。他们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想到追着我的汽车、边流口水边撕咬轮胎的杂种狗,然后穿过街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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