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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乔治·马丁 3174 2026-08-14 03:43

  劳伦斯·布洛克

  《纽约时报》畅销书作家劳伦斯·布洛克,是现代侦探小说文学流派中的王者,也是美国侦探小说界的大师。他曾获得四次埃德加·爱伦·坡奖、六次夏姆斯奖,还曾被授予尼罗·伍尔夫奖、菲利普·马洛奖、全美私人侦探作家协会颁布的终身成就奖,以及英国犯罪作家协会颁发的钻石匕首终身成就奖。目前他已出版长篇小说五十多部,短篇小说更是不计其数。布洛克最知名的作品是长销不衰的酒鬼无牌侦探“马修·斯卡德”系列,其中主要包括《父之罪》《在死亡之中》《黑暗之刺》及其他十三部小说。他还创作了畅销的“杀手凯勒”四部曲,该系列前三部分别是《杀手》《黑名单》和《杀人排行榜》;游历全球的不眠之人“伊凡·谭纳”系列,包括《睡不着的密探》和《作废的捷克人》等八部小说;以及包含十一部长篇的书商雅贼“伯尼·罗登巴尔”系列,包括《别无选择的贼》《衣柜里的贼》《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等等。他还创作了许多独立成篇的小说,如《小城》《死亡推动双十字》等,并用奇普·哈里森、吉尔·艾默生、保罗·卡瓦纳等笔名发表了众多作品。他的许多短篇小说收录在《时而撕咬》《如羊待宰》《逮到那头熊》《黎明的晨光》《一夜情》《侦探小说集》《自杀冲动及其他》和《足够长的绳子:选编集》等书中。他还编辑了十二本侦探小说集,包括《边缘谋杀案》《双手沾满鲜血》以及与奥托·彭茨勒合编的《2001年度全美最佳侦探小说选》等。他还出版过七本非小说作品及写作参考书,如《为兴趣和赚钱而撒谎》。他最近的新作包括“杀手凯勒”系列的新书《杀手亡命》、短篇集《一夜情与失落的周末》,以及编辑的文集《言及愤怒》等。布洛克目前在纽约市居住。在接下来这篇简练而犀利的小说中,布洛克将向我们展示执念会把人带上何其诡异的道路……并最终将人引向何等黑暗的结局。

  她走进星巴克,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这里正好能看见街对面的办公楼,他的办公室就在大楼里。还不到下午五点,她估计自己会等上很久。在纽约,法律事务所的年轻合伙人们通常会工作到半夜,午餐和晚餐一般就在办公桌上解决。托莱多 也这样吗?

  好吧,至少这儿卡布奇诺的味道和别处一样。她小口抿着咖啡,一点一点喝光,正打算去吧台再要一杯,这时,她看到了他。

  那是他吗?他个子很高,身材纤瘦,一身黑色正装,扎着领带,手持公文包,行色匆匆。在她的记忆中,他头发很长,总是乱蓬蓬的,正配他的T恤衫和牛仔裤——当年他总这么一身打扮。而如今,为搭配正装和公文包,他把头发剪短,还戴上了眼镜,给人一种严肃又勤奋的感觉——如果没有这副眼镜,他不可能装出勤奋的样子。

  但那的确是道格拉斯。毫无疑问,是他,没错。

  她赶忙起身,推开店门,加快脚步,在街角处追上了他。她问:“你是道格 吧?道格拉斯·普拉特?”

  他转过身,她在他眼中看到了迷惑。她得帮他回忆一下。

  “我是凯特 呀。”她说,“凯瑟琳·特利弗。”她温柔地微笑,“听着是不是有些耳熟?呃,好长时间不见,还记得我吗?”

  “我的上帝!”他说,“真的是你?”

  “我正一个人喝咖啡,”她说,“一边看着窗外,挺希望能见到一个熟人。我发现你时,还以为出现了幻觉。或者,是不是认错了?会不会是别人,恰好跟八年后的道格·普拉特长得一模一样?”

  “有这么久了吗?”

  “差不多吧。那时我才十五岁,现在我都二十三了。而你比我大两岁。”

  “我现在也比你大啊。这一点倒不会变。”

  “高中三年级时,刚到期中,你全家就搬走了。”

  “因为我爸在外地找到一份工作,不得不搬。他本打算等学期结束再让我们过去,可我妈不同意。她说,爸爸走了,我们一家人会很孤单。直到几年以后我才明白,我妈其实是信不过我爸。”

  “那她现在信得过你爸爸吗?”

  “我不知道。两年后,他们还是离婚了。我爸脑子有点儿疯,他居然跑去加利福尼亚,铁了心想当冲浪手。”

  “真的呀?好吧,我想对他来说,这也算是好事。”

  “不全是。他淹死了。”

  “哦,对不起。”

  “谁知道呢?或许他希望这样,不管他自己有没有意识到。我妈倒活得好好的。”

  “也在托莱多?”

  “她住在鲍林格林 。”

  “那就对了。我记得你家搬到了俄亥俄州,但不知是哪座城市,没想到就是托莱多,我还以为是鲍林格林呢。”

  “我一直以为那是一种颜色。青柠绿、森林绿,还有‘鲍林绿 ’。”

  “哈哈,道格,你还跟以前一样。”

  “真的吗?我穿上正装,坐在了办公室。上帝啊,我还戴着眼镜……”

  “还有结婚戒指。”她抢先道,免得他滔滔不绝地讲起老婆孩子及舒适的郊区公寓,“你这是要回家吧?我也该忙自己的事了。可我想再见你啊,你明天有时间吗?”

  我是凯特呀。凯瑟琳·特利弗。

  这个名字把她带回到过去。她有好多年不曾使用“凯特”、“凯瑟琳”或“特利弗”这样的名字了。名字就像衣服,她随手取出一件,在身上穿一段时间,然后信手脱掉。仅此而已。这个比喻还不够恰当,因为衣服脏了尚可清洗,而名字一旦沾上污点,就再也没法洗白。

  无论凯特,还是凯瑟琳·特利弗,都不是她随身证件上的名字,她在汽车旅馆登记也不用这个名字。不过一旦道格·普拉特认出她,她就成了自己声称的凯瑟琳·特利弗。她现在是凯特——与此同时,她又不是凯特。

  这是不是很有意思?

  回到汽车旅馆,她打开电视机,随便换了几个频道,然后关掉电视,去冲了个澡。她花了几分钟时间欣赏自己的裸体。她想知道,在他眼中,自己是什么样子呢?和八年前相比,她的乳房更加饱满,臀部愈加浑圆,胴体更为成熟。她一向对自己的魅力充满自信,她总是情不自禁地想知道,在过去几年间,在那些饥渴的眼神中的自己到底是怎样的?

  当然了,道格不用借助眼镜,也跟过去一样看得清清楚楚。

  她曾经读到过,一个男人若是和某个女人发生关系,有了第一次,就会想第二次。她不知这个说法几分可信,但她觉得,某种程度上女人也是这样。如果一个女人拥有过某个男人,那她一定想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再次吸引他。她过去对此还有点儿怀疑,可是现在,她完全相信了。

  但他已经结婚,或许他深爱着自己的妻子。他正忙着建立自己的事业,力图过上井井有条的新生活。他为什么还要跟过去的女友旧情复燃呢?若非她叫出名字,他甚至想不起她是谁。

  她笑笑。午餐时间,他是这么说的,我们明天可以一起吃午餐。

  事情的起因挺搞笑的。

  她跟五六个家伙一起围坐在桌边,这些人有男有女,全都二十多岁。一个男人提到一个女的,她不认识,但其他人——不是全部也有一多半——应该都认识。在座的一个女人评价说:“那是个贱货!”

  她还记得,接下来,那个公认的荡妇被抛开,一桌子人转换了话题,开始讨论什么样的人属于“贱货”。这究竟是一种生活态度?还是特定的行为方式?一个人的“淫贱”是出于天生,还是后天环境的影响?

  这个词单单是指女性吗?男人中间有没有贱货?

  这个问题被掐死在萌芽状态。

  “如果一个男人的性生活太随便,”一个男人断言,“那他当然是个烂人,活该被人看不起。但在我看来,‘贱货’这个词的确跟性别有关。拥有Y染色体的家伙没资格成为一个真正的‘贱货’。”

  后来,话题又转换到“贱货”有没有量化的指标?能不能用等式衡量?在特定的时间段里拥有特定数量的性伴侣,是不是就可以算做“贱货”?

  “这么说吧,”一个女人建议,“假如你一月一次,下了班就出门,喝两……”

  “和两个男人?”

  “喝两杯酒!你个白痴!然后你开始找人发强,接下来顺理成章,你会带着某人回家过夜。”

  “一月一个?”

  “这个可以有。”

  “那一年就是十二个男人。” “如果每个月换一个, ”女人表示同意, “数量好像也不少。”

  “十年就是一百二十个性伴侣。”

  “不过你没法持之以恒。因为或早或晚,你会真的爱上其中一个炮友。”

  “然后你们会结婚,从此没羞没臊地生活在一起?”

  “或者同居个一两年,至少是二人世界吧,反正不会再频繁地更换炮友,不是吗?”

  在整个谈论中,她一句话也没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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