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通过贾婶提供的位置,找到了水塘边上,虽然周围的血迹已经被雨水冲刷走,但警察通过专业的手法,还是找到了事发地点,并且找到了那块沾满血迹的石头。在那块石头上,警察提取到了贾婶的指纹,她曾经碰过那块石头。通过指纹警方有理由指控贾婶谋杀,她可能是拿起石头砸倒了贾琳琳,然后把她丢入河中。这种性质完全不相同,一个是失手错杀,在不知道贾琳琳还活着的情况下把她推入水中,一种是谋杀,用石头砸晕贾琳琳然后把她推入水中。贾婶咬死不承()
认,她故意杀人。一个带悟空面具的小孩跳出来说,亲眼看见贾婶用石头砸死贾琳琳,小孩的父母 也说,在贾琳琳过世时,小孩说过是贾婶害死贾琳琳,那时他们以为小男孩说谎,就没要她到处乱说。在物证和人证的指控下,警方指控贾婶谋杀,长时间没休息好的贾婶,这一刻也似乎开始认命,不断的嘀咕,人是我砸的吗?不是自己摔倒的吗?她的记忆好像出现了混乱。警察带着有点疯癫的贾婶离开后,我找到那位带面具的小孩,“你真的是亲眼看见贾婶砸死贾琳琳的()
吗?”我记得他上次只是和我说,他看到贾婶带琳琳离开。小孩低头不语,全然没有刚才面对警察的信誓旦旦。我蹲下身,拿出在山下买的棒棒糖,“你告诉我事实的真相,我把糖给你,我也不会告诉别人,我是琳琳的好朋友,我也恨死贾婶了。”小孩接过棒棒糖,道:“我虽然没亲眼看到 ,贾婶砸人,但我肯定,我说的一定是真的。”我故意做出不相信小孩的样子,“你在骗人。”小孩看了一下四周,故作神秘的在我耳边说道:“是琳琳姐告诉我的。”“是()
她要你说,你亲 眼看到贾婶 砸人,你确定没认错人。”难道世上真的有鬼。“对啊!琳琳姐的样子我肯定不会认错。”看着拿着棒棒糖欢快跑开的小孩陷入了沉思。我只请了五天假,现在已经错过好几天了,当我收拾东西打算回学校时,警察忽然找上门。警察说在给贾婶做体检时,在她的血液里,检查出大量的致幻物,有人给她下药,那是一种软性毒品,有一定的成瘾性,现在贾婶已经上瘾了。在知道自己中毒时,贾婶首先的怀疑对象竟然是我,她说自从我去找()
她以后,她才开始发疯,而且我是大学生,她认为只有我才会有这些东西。我被警察带到警局配合调查,警察再一次去黄龙村了解情况,从村民口中得知,他们中有不少人,在晚上见过身穿白衣的贾琳琳。警察也不相信有鬼神之说,他们在李婶家里,找到被下药的茶水,还在后院找到了半个脚印,警察通过核实,给李婶下药的应该是一位身材消瘦的,体重不过百的人。这一点我完全符合,不过我每天晚上都在山下旅馆,我有不在场的证据。为此警察只是例行询问,然后放了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