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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一章 一个小贼惹的祸

金牌小书童 汰笑洒 3054 2026-08-17 01:38

  雪越下越大,酒越喝越暖。

  就在阁内气氛达到巅峰时,忽见大堂中灯火暗了下来。

  白色的半圆舞台上,四道光束投往其中,在朵朵金兰的映衬下美轮美奂。

  恰在此时,悠扬的乐声响起。

  无需多说什么,所有宾客都停止了喧嚣,静静的将目光投向那片让人心驰神往的舞台。

  他们知道,四朵金花要登台献艺了。

  春蝶、夏雨、秋叶、冬雪,四种颜色,四种风情。当她们翩跹着来到舞台上时,便已让所有观众如痴如醉,掌声如潮。

  昔日在柳倾歌阴影之下的绝色舞姬,如今已然成了一代大家。卜一出场,便赢得了满堂彩。

  ……

  ……

  二楼,飞雪悦兰台后方的醉仙阁内。

  穿着一身白色素服的柳倾歌和裹着青色长麾的苏媚儿凭栏而坐,遥望远处飞雪悦兰台上四个妩媚动人的影子。

  柳倾歌偷偷注意着苏媚儿神色的变化,试探着问道:“小七姑娘,这一幕你有没有觉得很熟悉?”

  苏媚儿看的有些痴迷,闻言怔了怔,指着自己鼻子问道:“柳姐姐是在问奴么?”

  “是啊。”柳倾歌展颜一笑,指向白玉舞台道:“你有没有觉得这样的环境,这样的舞姿,看上去似曾相识?”

  苏媚儿再度看了那舞台一眼,茫然地遥遥头,道:“奴不记得了。”

  柳倾歌只是微笑。

  有些时候,女人的敏锐超乎想象。失去记忆的女人,眼神中怎会流露出一丝缅怀呢?

  不过这样也好,自欺欺人未尝不是一种解开心结的办法。

  看了那四个舞姿卓绝的女人一眼,柳倾歌叹道:“有些东西,忘记比记住更难。”

  苏媚儿不知是不是心虚,惊疑地看了柳倾歌一眼,旋即又将眼眸中那丝怀疑掩盖过去,微笑道:“是啊,事事都记得清清楚楚,人生又有什么意思呢?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才更容易得到快乐。”

  柳倾歌仿佛明白了什么,问道:“你快乐吗?”

  苏媚儿浅笑颔首:“我很快乐。”

  ……

  ……

  隔壁的厢房中。

  凤之岚站在凭栏旁,就如一个雍容华贵的女王。兰花玉指捏着精致的瓷杯,优雅地将“碧水清流”送入喉中。

  她就像一段不老的传奇,任何与她相熟的人,都无法从她的脸上捕捉到一丝皱纹。仿佛这九年时间匆匆溜走,却忘记了世上有她这么一号人,把青春永远留给了她。

  在她旁边,凤之瑶慵懒地倚着柔软的座椅,纤细的手腕撑着脑袋,看上去昏昏欲睡。

  可哪怕闭着眼睛,她却也能注意到凤之岚的一举一动,懒洋洋地道:“姐姐,众里寻他的滋味可好?”

  凤之岚俏脸微红,自然听出了她的弦外之音,有些心虚道:“是不是生完孩子的女人,话都会变得特别多?”

  凤之瑶嘴角荡起一丝笑意,道:“总比有些人想生孩子想的发了疯,却找不到肯与她一起生孩子的人好。”

  “你——”凤之岚杏目圆瞪,显然被她戳中了心事。可生怕自己的表现落了对方口实,干脆轻哼一声缄口不言。

  似是怕她动怒,凤之瑶站起身子,笑道:“姐姐,记得当初是你教给我,幸福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尽管你不愿意承认,可好时光已经与你渐行渐远了。难道你打算永远和那个呆子打哑谜,继续蹉跎下去?”

  凤之瑶不说这话还好,一听到“那个人”,凤之岚便气不打一处来。

  是自己不争取么?是自己想这么孤独终老下去么?

  当然不是!

  哪怕再坚强,她也是一个女人,哪个女人不希望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宽阔肩膀?

  她以为自己找到了那个人,可起先担心自己的身份,怕倾歌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哪知道凤之瑶不知道和倾歌说了些什么,连这个傻丫头都亲自来劝自己。

  倾歌的麻烦解决了,相当于扫清了最后一层障碍。好不容易撇开矜持的她,有一次借着“醉酒”,半捱半蹭地委身到他怀里。本以为夜半无人良人相送,又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总会发生点什么才对,哪知道这家伙竟是只给自己除去衣袜,然后便不见了人影!

  还有一次,被他“误打误撞”地闯进了自己的闺房,“恰逢”自己正在沐浴。这小混蛋把自己从上到下看了个精光,竟然说自己犯了“眼盲”的毛病什么也没看见!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凤之岚便在这样荒唐的猫捉老鼠的游戏中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凤之瑶看着她的脸色阴晴不定,劝道:“姐姐,女人不能太心慈手软。不对自己狠一点,怎么能得到想要的东西呢?”

  她身为人母,又经爱情滋润,心态早已和曾经大不相同。换做以前,断然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凤之岚愣了愣,问道:“怎么狠?”

  见姐姐终于开窍,凤之瑶额头上的梅花烙印都似越发红艳起来,附耳道:“&……%¥#……”

  凤之岚听完,脸红的像熟透的苹果,面露惊疑道:“这……能成么?”

  “怎么不成?我便是这样……那个他的……据说采夕当初也是这样……”凤之瑶俏脸微红,可为了姐姐的终身大事,仍旧鼓起勇气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有恒心,你一定能成功。姐姐,我相信你!”

  凤之岚面露难色,良久,才像是下定决心般地轻咬下唇,眼神中泛出狼一样的光泽,内心暗暗呢喃。

  “拼了!不就是蒙汗药么……”

  ……

  ……

  “蒙汗药?开玩笑!本人身为飞天门门主,怎么可能再用那种下三滥的手段?”

  春暖阁内,同样围聚了一群人。身在首座的许先穿着一身华丽的锦袍,像是在无声暗示自己的身份。

  为了和这身份相匹配,他甚至蓄了胡子。乍看上去,倒还真有几分威严,只是偶尔眼中闪现的猥琐,证明他还是那个为众人所熟知的许先。

  一听这话,飞天门众人哈哈大笑。

  不戒和尚大口啃着鸡腿,道:“门主,你若真如此有魅力,怎么到现在还是老光棍一个?”

  许先被人在伤口上撒盐,不悦地白了他一眼,道:“你懂什么?唐兄弟曾经说过:天涯何处无芳草,春楼一刻值千金。我这种潇洒不羁风流成性的人生态度,你是永远不会懂的。”

  见他死鸭子嘴硬,众人笑得更欢了。

  事实上,飞天门早已告别了曾经水里来火里去的日子。如今天下太平,百姓日子越过越好,宵小之徒越来越少,大部分时间他们都无事可做。

  老门主不知是不是感觉完成了历史使命,竟于五年前退位让贤,而第一顺位继承人王大仙乃是闲云野鹤的性子,不肯接下这沉重的包袱。

  于是,许先便成了飞天门的当家人。

  如果说这五年来最大的痛苦,便是那个如祸害一般的女人了。

  女魔头程采夕早已嫁做人妇,可放着安稳的日子不过,硬是要坚持留在飞天门,从上到下所有门人苦口婆心的劝解,也无法打消她的念头。

  于是,飞天门徒们无不期待着唐兄弟努一把力,尽快搞大她的肚子。可老天不作美,唐大人一众娇妻接连有子,唯有这女魔头的肚皮不争气。

  如此一来,刚看到翻身希望的人们又绝望了。他们无力改变命运,只好继续当女魔头的奴隶。

  他们盼星星盼月亮,整日整夜盼望着一个大英雄能够将这女魔头收走。皇天不负有心人,老天爷终于听到了无数可怜人的呼唤,让女魔头的肚皮有了动静!

  苦苦盼了八年才盼来的宝宝,无论程云鹤还是唐安都无比重视,将她当成珍稀动物一般看护起来。如此一来,飞天门的大老爷们儿总算松了口气,终于不用再受那女魔头的压迫了。

  刚肆无忌惮地说了几个荤段子,众人却听见“嘭”的一声,大门居然从外面被人一脚踹开了。

  随即,房间内鸦雀无声。

  程采夕挺着大肚子,双手掐着粗了一大圈的腰肢,一双杀气腾腾的眼睛四处流转。哪怕明显胖了一圈,可是那精致的脸孔却依旧迷人。

  屋子里的男人没有被女人的外表所迷惑。事实上,没有和她共事过的人,永远体会不到被一个女人追着满院子打是多么悲惨的一件事。

  这群人当中,唯有景云没有摆出一副卑躬屈膝的模样,冷冰冰的脸上荡起一丝温暖,道:“采夕,你怎么来了?”

  程采夕伸出手指在众人脸上一一点过,道:“好啊,我说怎么今天飞天门一个人都没有,没想到你们居然都跑到这儿来偷懒!”

  许先讪讪一笑,道:“这个……采夕,我们可不是偷懒,我们这是……那个……执行公务!对,执行公务!”

  “公务?我看起来很像傻子么?”程采夕不屑地拆穿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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