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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死生相依

  傅知延调回了鹿州。

  他承诺给叶嘉一个盛大的婚礼, 当初走的急, 连婚礼都没有来得及操办, 就这样草草地扯了证,结了婚,这么多年, 傅知延一直心怀愧疚,念着想着……就成了他的一块儿心病。

  婚礼是一定要办, 风风光光, 体体面面。

  当然, 眼下最重要的,是脸上的白纱布,得拆了。

  其实整容这个事,叶嘉一点也不想傅知延去弄,万一没整好,或者恢复的不如预期, 那不是活受罪吗, 而且她还听说, 整容了之后, 还要定期去医院修复,那还不成了无期徒刑, 她不乐意,心疼。

  军医大的老教授受傅知延所托,跟叶嘉解释了很久,才让她明白, 这种修复型的手术,跟一般小姑娘爱美的整容,还是有本质性的区别,主要是把他脸上那些个疤痕给弄掉,恢复以前的模样,虽然不能保证和过去完全一模一样,但是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骇人,能做到什么程度就做到什么程度,绝对不会有太大的风险。

  “没有太大的风险,那还是有风险的!”叶嘉抱着傅知延的胳膊,依依不舍,跟小女生撒娇似的:“还是算了吧,你这样挺好,我挺喜欢的,特男人!特man!要在街上遇到抢劫的,你往那一站,人家准能吓跑!多牛逼啊!”

  傅知延无语,敲了敲她的脑袋:“夸我损我?”

  “夸你,绝对夸你的!”叶嘉咬着下唇,抱着他就是不肯撒手:“我看过人家网上割双眼皮的手术,特恐怖,我不要知延哥你去受这份罪。”

  “会打麻药的。”

  “打针也疼啊!更何况……更何况万一麻醉失效,天哪!我一定不让你去!”

  叶嘉好心疼他,看着他的脸,她更心疼了,那一道道的疤痕,得多痛啊!她一定不要他以后再受一星半点的伤,针扎一下都不可以。

  “叶子,你能别矫情吗?”坐在沙发上玩拼图的傅时都看不下去了:“都三十冒头的人了,在我们小孩子面前,能不能拿出点大人的样子来。”

  拿腔拿调的,倒真有点小大人的架势,相比之下,叶嘉倒成了小女孩。

  “臭小子!”傅知延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脑袋,教训道:“那是我姑娘,三十岁未成年,怎么,你有意见?”

  “哼!你就惯她宠她。”傅时嘟起了小嘴:“一回来,叶子就跟变了个人似的,逆生长得都不像我妈了,估摸着没两天,智商得归回汤包水平。”

  “你还来劲儿是吧!”傅知延板着脸教训:“我惯我姑娘碍你眼了!还有啊,别拿汤包说事儿,她是你妹妹,你不护她,反而拿她说事,有你这样当哥哥的?”

  “讨厌!”傅时气鼓鼓一把将拼图推翻,哗哗啦啦洒落一地“讨厌死你了。”

  见他真闹脾气,傅知延跟着火气也上来了:“你给我捡起来!”

  “不捡!”

  “无法无天了还!以为我不敢抽你!”

  “讨厌!讨厌你!”傅时红着眼睛跑上了楼。

  他跟傅知延一直就不对头,冤家似的,每天不吵上两句就跟骨头不舒服似的,傅知延还时常说叶嘉给她生了个死对头。

  傅知延扶了扶额头;“惯成什么样了。”

  叶嘉走过来从后面揽住了傅知延的腰,笑呵呵地说道:“你能不能先有个当爸的样子,一回来,三天两头跟我儿子闹,你这叫什么?影响家庭内部和谐,家庭不和谐,社会怎么稳定?”

  “你丫还跟我上纲上线啊!”

  得,“你丫你丫”的京片儿都给逼出来了,流氓当久了,叶嘉好怀念过去那个温润如玉的傅教授啊!

  傅知延觉得,男孩子就得治,就得严加管教,不然以傅时这狗脾气,将来还不翻了天?

  “傅时骄傲,拉不下脸面,嘴巴更是硬得很,其实他是在嫉妒。”

  不然怎么说知子莫若母呢?叶嘉一眼就看穿了傅时的心思。

  傅知延转身,反抱住她,一个劲儿地猛亲:“嫉妒我把你抢走了?”

  叶嘉笑着躲开他的唇,手掰起他的脸,正经地说道:“嫉妒你对汤包,比对他好。”

  “……”

  叶嘉还是没能拗得过傅知延,忐忑不安地陪着他去做了修复手术,他罗列的诸项理由,譬如如今的模样不像警察更像流氓,会吓坏人民群众,或者说以后小孩家长会,他要是顶着这么一张脸去学校,小孩面子上肯定过不去……这些都被叶嘉一一驳回,最后的一项理由,叶嘉辩无可辩,他说,叶嘉,我是傅知延,不是秦靳。

  他是傅知延,那个骄傲,自信,意气风发,走到哪里都是风景如画的傅知延。

  他是那个在S大校园风靡万千少女的傅知延。

  ……

  拆纱布的时候,叶嘉一把握住了他的手,虔诚而认真地对他说:“知延哥,我就是想让你知道,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在我心里,你都是最帅的,永远是我的男神。”

  傅知延温煦一笑:“那必须是。”

  纱布一层一层地拆了下来,她深深地看着他,过了好久,都没能回过神来。

  傅知延伸手抚了抚她的唇角,还笑着开玩笑说:“怎么,车祸现场,惨不忍睹?”

  “知延哥,我不会嫌弃你的!真的!”

  傅知延脸上的笑意收敛了,他吓到了,匆匆忙忙起身,跑到卫生间照镜子。

  出来的时候,叶嘉笑得合不拢嘴。

  “敢耍我!”

  傅知延走过来直接将她扛在了肩膀上,朝楼上走,进了房间扔床上。

  叶嘉捧起了他的脸,并非彻底恢复如初,但是脸上那些恐怖的疤痕已经完全消失,光滑了许多,但有了过往的神态,仔细看,皮肤虽然不如过去细致光滑,但是更添了几分粗狂的美感。

  还是底子好,之前都糟蹋成那样了,还能给恢复过来。

  傅知延说,这叫□□。

  有气质的人,怎么看都帅。

  叶嘉说,你就美吧!

  这会儿整好了就说气质,没整那会儿谁连镜子都不敢照了?

  总的来说,傅知延还是挺在乎自己的容颜,都美了三十多年,能不在乎?

  重新恢复美颜盛世,傅知延开始忙着操办他和叶嘉的婚礼。

  汤包穿了白色的蕾丝公主裙,而傅时,则平生第一次穿上了黑色的燕尾小西服,黑色轿车上,一路都在摆弄自己脖颈上的小领结,拿着镜子,照了又照,严肃正经,俨然一副小大人姿态。

  “小家伙,平时看不出来,这会儿一打扮,挺帅啊!”作为伴郎的穆琛称赞道。

  “那当然,不看看是谁的儿子。”边上傅知延一脸骄傲,顺势摸了摸傅时的小脑袋:“我儿子,不仅帅,还聪明,这才八岁,都上小学三年级了。”

  “牛逼,当年傅队你念小学连跳三级,初高中又跳两级,看来阿时也不甘落后啊!”

  “他比我厉害。”傅知延笑。

  傅时别过脸,脸已经完全红得通透了,一颗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从来没有听老爸这样夸过自己,原来在他的心里,他竟也这样好吗?

  还以为他只喜欢汤包,不喜欢自己呢。

  往酒店的一路里,傅时没说一句话,心里甜得有些发腻,情不自禁地,就往父亲的身边坐了坐。

  傅知延顺手揽住了他的肩膀,动作很随意,也很自然,就像一对平常人家的父与子。

  傅时心跳得更厉害了。

  不管怎么说,他对傅知延,是有爱也有敬的,当然,以前也怪他,怪他离开,让叶子吃了这么多苦,但是得知了过往的那些辉煌事迹,目睹了南城那么多的老百姓,敬爱他喜欢他,在学校里,他的事情,总是被老师提及作为正面教材,同学们都很敬畏他,也羡慕傅时有这样的父亲,傅时觉得很骄傲,正如叶嘉所说的,他现在好像已经开始,有点迷他。

  “儿子,老爸看起来怎么样?”傅知延整了整自己的衣襟,问他。

  傅时转头打量他,别人结婚穿的都是西装礼服,自家老爸偏要特立独行,穿一件警队制服出场,但是不能不承认,这制服贴合着他硬板的身材,一丝不苟严整以待,倒是很衬他的气质。

  “是挺精神,但你确定,真的要穿这样跟我妈结婚?”

  傅知延笑:“你妈喜欢看我穿制服。”

  下车之后,傅时先进酒店找汤包,傅知延和穆琛段晓军等一众制服伴郎从车里走出来,穆琛拍了拍傅知延的肩膀:“跟我对好台词,变着方儿夸你儿子,还要夸得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你这老爸当得真够苦情的。”

  傅知延笑:“是我这个老爸没当好,现在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婚礼在鹿州的知味轩酒店总店举办,大老板程遇,亲自担当婚礼的主持人,一溜地插科打诨,就是不让婚礼好好进行,叶嘉穿着洁白的婚纱,手捧一束鲜花,站在粉色的纱帐帘幕中,隐隐绰绰看着玫瑰花台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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