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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奇岛 林语堂 3432 2026-08-16 03:16

  伯爵夫人斜倚在长沙发上,现在正是最好的时候。和劳思、菲利蒙、优妮丝、艾玛·艾玛在一起时最快乐了——他们哲学意味的闲聊,可以提升她的脑子和心灵。他们给她的客厅带来知性气氛,配得上西欧尼斯家族。这是她的沙龙,她觉得即使蕾卡蜜尔夫人都会引以为荣呢。她的父亲,马奇士·朱里安诺·伯是个建筑师兼古典学者,别人都怀疑他是无神论者;她的母亲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出身于古老的西班牙世家沙维拉,是三姐妹中最小的,美丽非凡,她的父亲在西班牙旅行时疯狂地爱上了她。侯爵尽情满足娇妻的兴致,夏天在泰诺避暑,冬天在圣摩里兹滑雪。女儿柯蒂莉亚在巴黎维桑求学,大部分的假期却在意大利南部度过——他们在凯布里和苏伦多都有别墅。自从她哥哥安东尼死于阿尔卑斯山的意外以后——他是一个蛮勇大胆的滑雪冠军——她母亲就越来越对宗教虔诚了。她父亲对儿子的全心投入运动很感失望,把全部的爱都集中在年轻的女儿身上。无神论者的父亲和虔诚的母亲之间的冲突,倒给领悟力强的女儿带来不少启示。侯爵,虽然本身并非信徒,对妻子的宗教却很宽容;他喜欢她进教堂,甚至在复活节和圣诞节的时候陪她一块儿去。柯蒂莉亚由于早期对母亲的亲近和少女青春期的健康本能,也变得富于宗教气质。她的父亲仁慈地参加了她的坚振礼,不过他在餐桌上时常说乡间神父的坏话来吓唬她母亲。村子是在孤僻的地区,通常只有十二个不到的男女参加圣餐仪式。他指控神父,也许是不公平的指责——说神父献祭的酒比圣餐礼所用的要多两倍,根据教会仪式,酒必须由神父亲自喝干。神父一饮而尽的声音在小教堂里清晰可闻。小女儿看见她父亲沉默的嘻笑,那就是他表达他心灵和智慧独立于教会之上的方法。

  不过,当她长大以后,她投入了教会的怀抱。她嫁给教会有力的支持者,范伦铁诺·约塞·士提利欧尼斯伯爵,没有一件事比这桩婚姻更使她母亲快乐了。但是,伯爵却是个漠不关心的丈夫,他喜欢犯第七戒,尤其喜欢玩弄农村少女。她震惊地发现他的良心居然一点也没有罪恶感,已经让教会来照顾他的灵魂问题了。他觉得,由于他对教会的慷慨捐献和慈善事业,他已经在天堂积存了大量财富,足以弥补他肉体所犯的种种罪恶。他对上帝无限的慈悲有信心,他告诉她那是教会的妙处,可以使你的灵魂平安,保证在天堂占一席之地。伯爵夫人常让他单独旅行。伯爵对教会的态度,如同委托了一个代理人来照顾他灵魂的福祗,也像他委托银行来料理他的财务,柯蒂莉亚受到的震惊,莫此为甚,也因此使她对教会的功能产生了疑问。

  当伯爵因车祸而死于多罗米提隘口时,她因并不感到太大的悲伤而自责。她进入了她的希腊时代;怀着西班牙妇女成熟魅力、优雅和热情,她爱上了阿山诺波利斯。阿山诺波利斯有着浓密的黑发。他是个男子汉,富有已故伯爵所缺少的冲劲和胆识。现在阿山诺波利斯的一段插曲也结束了,怀着良知和幽默感,她娴雅大方地退出了和奥兰莎的竞争。那时她已年近四十了。但阿山诺波利斯结婚以后,他们却因彼此的尊重和欣赏而保持了良好的友谊。

  伯爵夫人通常到晚上十一点才有精神,越近午夜,精神越足。她的一天开始了。她灰白的头发很适合她,雪白的胸脯半露在烛光下,与她衣服的黑色花边相映,真是亭图瑞多笔下最好的题材。她对正在进行的话题有相当的领悟,虽然她不敢说对劳思的想法有深切的了解。她喜欢劳思的讽刺,觉得他破除偶像的箭真像是给想象力加了香料。有时候,优妮丝和劳思之间的谈话稍偏向逻辑学时,她就无法理解了。可是劳思总是第一个把话题导离出深渊,他总是又回到她所爱的尘世题目,那是女人应该倾听、欣赏的睿智和真实的东西,尽量了解事物的精神面貌。而她永远有幽默感,那就是她本身虽不是知识分子,她的许多方面总是很受欢迎的原因。还有,她的意大利咖啡实在棒极了。

  提玛波又端进来一些咖啡。她不用女侍,她们会破坏这地方的知识性气氛。为了使他看起来更像摩尔人,她给了他一个大大的银手镯,提玛波就戴在手臂上。

  这一夜实在太完美了。

  “阿席白地,过来坐在我旁边吧。”

  伯爵夫人对年轻的里格采取保护的态度。她总与艺术家结交,也喜欢鼓励年轻的作家、诗人和画家。阿席白地,英国(由于母亲)的气质多于希腊人,他是个严肃、敏感的小说家。至少,他正在尝试写作,伯爵夫人相信他的才华。“放松,”她常常对他说,“放松你自己,挣脱你的英国教养。不要害怕自己的本能,也不要害怕文法。你可以以后再求洗练。先储存你要说的内容,概念啦,感觉啦,和对人生的观察,把自我流露出来,然后再裁剪,你必须有东西才能裁剪润饰。艺术、戏剧或小说,都没有一定的规则可循。你必须先找到自己,其他的事才能跟着来。”

  阿席白地正处于二十四岁的苦闷期,有足够观察他身边事物的智慧,还没有足够的成熟把印象整理出来,构成一幅景观。他非常害羞,在团体里经常是沉默而疏远大家的一个。在所有艾音尼基人中,只有他一个人爬到过艾达山的顶峰,使他那位出身伦敦东区的母亲惊愕异常。那是个冒险的举动,他这样做,仅仅出于一种非理性的冲动,他无法解释,任何一个爬阿尔卑斯山的人也没办法说明。

  “山是给人凝视、仰望的,不是要人征服的。”劳思对他说过。他的想法到底是什么呢?劳思总是令他费解,他是异族的灵魂,他的话他听得见,可是却听不懂。根据劳思的说法,登山是北欧白人疾病的象征,是一种精神上的不安,隐藏在一切现代不满的背后。“不要征服自然,要和它并存。自然对人类不含敌意,她是你的朋友。不要和山岳比高,要谦逊地仰慕它。这是一种症候。北欧人想抓住自然,套住她的脖子,驾驭她,把她击倒当马来使唤。假如你不忘记自然还有其他的用处,当然,她是很有价值的。他们也想捏紧小山的脖子,我知道。人们说要向埃佛勒斯峰或圣母峰挑战。可是圣母峰永不向任何人挑战;她立在那儿,自得,永恒,像一位安详熟睡的母亲。我可以听见爬阿尔卑斯山的人出于潜意识的自言自语说:‘我不让你轻视找、嘲笑我。我将爬得和你一样高,和你拉成平手,使自己和你平等。’然后他会下山宣布他的‘征服’。而圣母峰甚至不知道她被击败,在安详的睡眠中,连眼睫毛都未抬一下。不过你的血液中也有这种倾向。基督教的传教士必须谈起‘向异教挑战’的道理,使自己的血液沸腾,才足以宣扬宽恕与和平的福音。希腊的山丘永远不很高,也许这就是希腊人所以感觉不同,想法不同的原因。众神就在奥林帕斯山漫步,而希腊人与众神一起漫步,伊诺克也是这样。在希伯来的历史中有一段很短的时期,神与人在友谊的健行中交往,像希腊神祇一样。耶和华并没有真正发怒,充满仇恨,一心想复仇。直到出埃及记以后才有这种说法。直到亚伯拉罕时代,上帝仍然是友善的。他会来敲你帐幕的门。亚伯拉罕能够和上帝交谈,问它问题,得到它的诺言。雅各伯甚至和上帝角力,全都保持一种友善的关系。但是对希腊人而言,帕尔纳色斯山除了是一个友善的山丘外又是什么呢?希腊人在提升灵魂中所失去的,都在生命的热诚中得到补偿了。他们的神祇在友善的世界狎妓,与希腊人本身所做的没有两样。哥德民族和地中海民族的精神一定完全不同。”

  这就是年轻的阿席白地的脑子叫劳思的思想给搞糊涂了的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了解,但并不同情。他没办法和劳思的想法相抗衡,虽然他很敏锐,非常聪明。他是在相当不利的环境下拼命努力。他喜爱,热望,渴求一见旧世界。当他的经验仅局限在这小岛上,他怎能写小说呢?他不穿长袍,他坚持打领带——那是她母亲做的——以配合他的血统。他为他半个英国人的血统而骄傲,所以他采用母亲的姓氏里格,而不愿从他希腊亡父的姓氏。他对英国的认识来自母亲,她那些伦敦东区的故事并不能启发他的灵感,但是他读得很多,读有关滑铁卢和威灵顿公爵的事迹,读特拉法格之役,读轻骑兵的冲锋。他怎么去写一部小说呢?如果他连古堡、要塞、老式大炮、瑞士山地人都没见过的话?他曾见过底特律湖、玫瑰小屋、蜿蜒的乡间小路、戴着无边小帽的挤牛奶的少女、伦敦的警察以及西敏寺的照片。他甚至崇拜英王查理三世,他认为除非有特别的机遇,否则他这一生永远也见不着他了。他对英国怀着浓郁的乡愁,啊!老家的英国啊!如果可能他真想逃离这个小岛。知道他没有机会逃走,他非常悲哀。这种沉思型的忧伤气息,加上他由爱德华八世王储刻意学来的习惯性皱眉,给他带来了特别的魅力。他看来是严肃的、沉思的,就像一个年轻作家惯常有的表情一样。

  “别再想西敏寺了,亲爱的。”伯爵夫人说,“它已经不在那儿了。它被炸成了碎片——早在一九七五年就蒸发掉啦!”

  他真想哭,被剥夺了战争和格斗的刺激和喧嚣,城市生活中的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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