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张三夕教授的《在路上》
三夕兄的随笔集《在路上》送给我快一年了。拿到书的当晚我便匆匆翻了一遍,当时就准备写一篇书评。后因内人患病和其他琐事,使我的书评和他的书名一样——至今仍“在路上”。
我在网上写大量的随笔杂文,主要还是来于他的启发和影响。记得七八年前一次聚餐闲谈时,他说自己在新浪上开了一个博客,我这才知道在博客上可以随时发表自己的文章,那时不像现在这样要经过审查才能发布。回家就点开了他的博客,他博客中的文章,内容上“千汇万状”,体裁上“五花八门”。读着读着我有点目迷五色,接着自己也开始技痒,开了博客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此后几年里,我一口气写了四百多篇随笔杂文,写杂文随笔成了我精神生活最大的兴奋点。在《在路上》的后记中,三夕兄自谦他的点击量比起我是“小巫见大巫”,可文章的好坏并不以读者的多寡来定,否则一则花边新闻便可获诺贝尔奖,再说,我开博客写杂文随笔,是三夕兄“导夫先路”。
如果说某人的学术专著,就像他身着西装革履,那么此人的杂文随笔,就像他趿拖鞋穿睡衣;如果说某人的学术专著,就像他在讲坛上抑扬顿挫的演讲,那么此人的杂文随笔,就像他在茶室里随意闲聊。因而,学术论文、论著即使不打官腔,也要压抑自己的个性情感,由于价值中立和感情淡化,是现代学术的基本要求,而杂文随笔恰恰需要独特的气质、鲜明的个性和迷人的趣味,没有个性、气质和趣味,杂文随笔自身便索然无味。写论文、论著固然离不开才学识,写杂文随笔则除了需要才学识之外,“还”得有或“更”得有情与趣。要了解张三夕教授的学术成就,当然必须读他的《批判史学的批判》《通往历史的个人道路》《中国古典文献学》等学术著作,但要想认识张三夕其人,最好去读他这本随笔集《在路上》。
《在路上》不仅表现了张三夕的价值取向、人文关怀,不仅表现了他的情感好恶、审美趣味,而且烙下了他的人生印记,更带有他的生命体温。
我将这篇书评标题名为《“出家”与“回家”》,是因为《在路上》中有一篇《出家》,可他一生又从未真的“出家”,他虽然的确有过短暂的“分家”或“离家”,不久又重新“成家”和“回家”。“出家”不过是他偶尔的精神向往,“回家”才是他身心的真正归宿。当然,在“出家”与“回家”之间难免困惑纠缠,但他的气质、个性和价值取向,决定了他的生命抉择和人生结局。这倒让人想起苏东坡的名句:“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他宁肯在“人间”和朋友们一起嚼老面馒头,也不愿到“琼楼玉宇”去陪玉皇大帝饮奶酪。作为我国第一个历史文献学博士,三夕兄饱读儒、道、释典籍,对中国传统文化浸润极深,但佛门的空寂不合于他的心性,老庄的自然与逍遥也只是使他动心,他的人生追求和气质个性更近于儒门。《在路上》中的三夕兄属于“我辈中人”,他既很少有缥缈奇幻的遐想,也少有对人生后现代式的荒谬体验,书中多的是对人际的关怀——思人、怀旧、弄孙,更多的是“生活的艺术”——如何识人,如何交友,如何理解女性,如何安身立命……该书给我最深的印象是理性、温暖、亲切、近情。
要谈他的“回家”,自然要从他的“出家”开始。
在《出家》一文中作者忘不了“咬文嚼字”,转述了一位清代文字学者对“家”字本义的考证:“家”原来是“猪住的地方”,从字形上看宝盖头即房屋,而“豕”就是猪,由此我们可以把“家”引申为“关牲口的地方”。可见,人在“家”中,恰如猪在圈中,鸟在笼中,鱼在池中。人住在家中其实形同兽关在笼中,许多清规、习俗、人伦、道德,形同一条条锁链使人不得越雷池一步,稍有不慎就会背上不孝、不忠、不慈和不负责任的骂名。三夕兄觉得“家对人的专制无异于国家”,小孩一时冲动离家出走这种负气行为,其意义就“在于证实了一个真理:人原本是没有家的,人天性中就有一种‘出家’的本能”。文中还数落了人在“家”中所经历的种种“磨难”,声讨了“家”对人的种种异化—— “夫妻间不管如何没有感情,视若路人,如何同床异梦,貌合神离,如何怀疑猜忌,争吵不休,甚至连同床的快乐也成了例行公事或根本没有,但家的形式仍旧是神圣不可动摇的。个人可以死去,可以行尸走肉,家不能散。”成“家”似乎不是为了自己更加幸福,而是必须为“家”赔上自己的幸福——丫鬟变成了小姐,手段反转为目的。家居对人成了一种精神折磨,家庭就成了家人的坟墓。巴金的《家》成了囚禁人的城堡,砸碎“家”的锁链便在他《家》的中心主题。三夕兄还以当代作家谌容的《懒得离婚》为例,阐明“家”使个人原来旺盛的生命力萎缩,使至亲的亲人变得冷漠,使最亲近的人变得疏远,使原本相互吸引的异性变得厌倦。“家”泯灭的所有激情、幻想和冲动,家人都在不死不活中苟且偷安,最后失去了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甚至失去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谌容《懒得离婚》中主人公有这样一段表白:“我佩服那些离婚的人,他们有勇气,他们活得认真,他们对婚姻也认真。我嘛,虽说家庭不理想……嗐,看透了,离不离都一样,懒得离!”可见,“家”浇熄人们所有的生活热情,打消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希望,“离不离都一样”表明已经“心死”,囚禁得太久的人不想获得释放,觉得监狱的内外都完全一样。成人在“家”待久了便“习惯成自然”,只有小孩还有离家出走的勇气。不过,小孩的勇气来自他一时冲动,受父母打骂后愤怒离家,过几小时或几天又乖乖回家。三夕兄认为“小孩离家出走的意义在于证实了一个真理:人原本是没有家的,人天性中就有一种‘出家’的本能或可能性。这正是宗教能够吸引无数善男信女的基础所在。”
“出家”是否是宗教——尤其是佛教——信徒的根本原因暂且不论,但和尚和尼姑必须出家却是事实。佛教徒出家自然是看破了红尘,而寺庙至少能在形式上隔断红尘,所谓“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信徒出家既打破了家的桎梏,似乎也解脱了尘世的烦恼,而且为出家找到了一种堂而皇之的理由。另外,寺庙还有稳定的生活保障,解除了生存的后顾之忧。这样,小孩离家出走被视为青春叛逆,信徒出家则被当作人生正途,难怪东汉以后汉人出家者众,“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不过,对于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来说,大家更热衷于“春风得意马蹄疾”,看不出古殿青灯的蒲团生涯有多少乐趣。那些在家念佛的“居士”,既要享受妻儿的天伦之乐,又想挣脱人世的残酷争斗,希望同时吃到鱼和熊掌,甚至比芸芸众生更加多欲,他们“说是出家却在家,向往袈裟着乌纱”。至于三夕兄说到出家另一种方式——独身,在我看来算不上是“出家”的变通方式,一直独身者无“家”可出,离婚而未再婚则属于弃家,“出家”的前提是已经有“家”,而“独身”是原本无家,离婚则只算是曾经有家。
书中另一篇《异乡的召唤》,写的是作者为“南下潮”所裹胁移居海南的心路历程,真实地表现了三夕兄那颗不安分的灵魂。他对此毫不隐讳地说:“异乡——南方的召唤何在?异乡——南方,对于火车站前或火车厢内的‘盲流’来说,意味着‘能挣钱的地方’。异乡的召唤,首先是钱的召唤。”从这一意义上讲,他不是要逃避这个社会,而是要更深地介入这个社会——思想上成为引领时代的先锋,经济上成为自己时代的富翁,生活中成为时代大潮中的弄潮儿。该文其实说的是离开“家乡”,与“出家”是两码事。抛妻弃子的“出家”可能是寻求精神自由,而背井离乡则要么是为了实现人生的价值,要么是追求富裕的物质生活。只要能获得足够的财富,异乡就是自己人生的福地。当然,“离乡”与“出家”也可能有某种重合或关联:或者是由于“净身出户”,只好“背井离乡”;或者是为了摆脱家庭,于是选择离开家乡。前者是被逼的无奈之举,后者是自己的主动选择。三夕兄到底是哪种原因不得而知,这涉及他的个人隐私不便缕述。不管属于哪种情况,反正他听从了“异乡的召唤,终于不远万里来到了海南”。可是,当“确确实实在异乡的路上”时,他“心里总有某种漂泊不定的感觉”,身在异乡他又不断追问:“这世界有没有属于我的异乡?”“椰林、阳光、沙滩、海水”,海南的旖旎风光只是“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并没有成为他灵魂的归宿,海南不过是他人生的“客栈”。你看他刚到海南,就准备离开海南:“我不知道在海南会待多久,何时会离开海南。朦胧中、潜意识里似乎有一种异乡的声音在召唤着我。”
然后,三夕兄最终并没有听从“异乡的召唤”,几年以后又背起行囊“回家”——回到武汉,回到华中师范大学。更具象征意义的是,在武汉很快又重建了个人的小家。
你具有什么样的精神结构,你就会选择什么样的生活空间tit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