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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的住所在谢拉琳达街,离日落大道不远。天色渐暗,博斯把车停在半个街区之外,观察房屋的情况。一条街几乎都是工匠风格的平房,房前有宽敞的门廊,倾斜的屋顶上有突出的顶窗。博斯猜测这条街至少从十年前就开始衰败了,如今无法与它优雅的名字相称。街区内有许多破损失修的房子,莫拉家隔壁的那栋已被主人弃置,并用木板封住了门窗。其他房屋的情况也不怎么样。显而易见,房主上一次手头宽裕时选择用铁丝网把房子围了起来,而没有选择重新刷漆。几乎所有窗户外都有护栏,连楼上的顶窗也不例外。一条私人车道上停着一辆没有轮胎的车,搁在四块煤渣砖上。这里是那种每周至少有一户人家在院子里卖旧物的街区。
博斯把对讲机的音量调小,放在副驾驶座上。最近一次通话时,莫拉正在大道附近的子弹酒吧里。博斯去过那儿,他能想见莫拉坐在吧台旁的样子。那是个昏暗的地方,有几个霓虹招牌、两张台球桌,吧台顶上挂着一台电视。那不是个匆匆喝一杯就走的地方,去子弹酒吧没有只喝一杯的道理,博斯推测莫拉可能会待很久。
天空变成了暗紫色,博斯扫视莫拉家的窗户,没有一扇窗里透出光亮。博斯知道莫拉离了婚,但不知道有没有人同他一起住。他坐在车上暗中观察,觉得莫拉应该是一个人住。
“呼叫第一组。”博斯拿起对讲机说。
“第一组收到。”
“我是六号,我们的目标怎么样?”
“还在喝酒。今晚你想干什么,六号?”
“在他家附近待着。需要我做什么或他有什么动作就说一声。”
“好的。”
博斯希望希恩和奥佩尔特能听懂他的意思,又希望罗伦伯格听不懂。他从杂物箱里取出装开锁工具的袋子,又拿出搜查专用的蓝色冲锋衣,把开锁器放进左边的衣兜里。然后把对讲机的音量调到最小,放进另一个衣兜。外套背后写着亮黄色的LAPD 四个字母,于是他把衣服反过来穿。
他下了车,锁上车门,正要过街,忽然听见电台响了。他连忙掏出钥匙打开车门,钻进车里,打开电台。
“第一组,你刚刚说什么?我没听清。”
“目标在沿好莱坞向西移动。”
“步行?”
“不是。”
妈的,博斯心想。他又在车里坐了四十五分钟。希恩在电台里汇报,莫拉好像在好莱坞大道漫无目的地游荡,不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游荡不符合模仿犯的作案模式。据专案组所了解的情况,模仿犯只在旅馆作案,把受害者引向旅馆,四处游荡不符合他的特征。
电台安静了十分钟,然后希恩的声音再次响起。“他上了日落大道。”
上日落大道会带来另一个大麻烦。大道属于洛杉矶,但沿着它向南就到了西好莱坞,那儿是县治安官的辖地。要是莫拉一路往南,在那儿搞什么动作,就会引发管辖权之争。甩手汉子这种人最害怕的就是管辖权纠纷。
“他现在到了圣莫尼卡大道。”
已经进了西好莱坞的地界,博斯心想罗伦伯格应该很快就会在无线电里发话了,他果然没猜错。
“第一组,我是组长,目标在做什么?”
“我不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我猜他在男孩镇游荡。”
“好的,第一组,盯紧他,但先别跟他接触。我们已经越界了,我会联系治安官办公室,告知他们情况。”
“我们没打算接触。”
过了五分钟。博斯看见一个男人牵着看门狗沿着谢拉琳达街走了过来。他停了下来,让狗在废弃房屋前荒芜的草坪上小便。
“没事了。”希恩的声音再次响起,“我们回到自己的地盘了。”意思是已经回到了洛杉矶的地界。
“第一组,你的目标在哪儿?”博斯问。
“还在圣莫尼卡,往东行驶,经过了拉布雷亚街——不对,他现在往北了,上了拉布雷亚街,他可能要回家。”
博斯连忙躺倒,躲到方向盘下面,以防莫拉经过这条街时看见自己。这时他听见希恩再次汇报,那位纠察队警察现在又开回了日落大道,往东行驶。“刚刚经过谢拉琳达街。”
莫拉还在外面游荡,博斯坐回了驾驶座。电台安静了五分钟。
“他要去圆顶。”希恩说。
“什么圆顶?”博斯问。
“日落大道上的那家剧院,过了威尔科克斯街就是。他停车了,买了张票,正要进去。刚才他一定是在四处转悠,等电影开映。”
博斯努力回想那片区域的样子。那个拥有巨大网格状圆顶的剧院是好莱坞的地标建筑之一。
“第一组,我是组长。我想让你俩分头行动,一个跟着目标进去,另一个留在车里,完毕。”
“收到,组长,完毕。”
圆顶剧院离谢拉琳达街大约有十分钟的路程。博斯推算自己最多有一个半小时进屋调查,前提是莫拉不提前离开剧院。
他马上下了车,过街朝莫拉的房子走去。宽敞的门廊把前门完全罩在暗影之中。博斯敲了敲门,等待回应的间隙他回头看了看街对面的房子,一楼亮着灯,二楼的一扇窗拉着窗帘,窗帘后面闪烁着电视机的荧光。
没有人应门。他退后一步,检查窗户,没发现安防系统,玻璃上也没有报警器。他透过护栏间的窗玻璃往里看,觉得屋内应该是客厅。他又查看了天花板,检查有没有运动探测器的指示灯。如他所料,没有任何安防措施。所有警察都知道,最好的防护就是一把好锁或一条恶犬,或者两个都要。
他走到门前,从衣兜里取出小手电筒。手电筒的一头缠着一圈黑色绝缘胶布,打开之后只会发出很细的一束光。他蹲下来检查门锁,莫拉在门上装了个嵌锁和一个普通的带锁门把手。博斯把小手电含在嘴里,把光束对准嵌锁,拿出两根细铁扦、一把扭力扳手和一个铁钩开始工作。这是一把有十二道齿的好锁,不是美迪高牌的,是个便宜一些的仿制品,博斯花了十分钟才把它转动。汗水从发际滚落,流进眼睛,让他感到刺痛。
他从裤子里扯出衬衣下摆擦了擦脸,也擦了擦铁扦,沾了汗水的铁扦变得很滑。博斯又回头看了看街对面的房子,好像没什么变化,没任何不对劲的地方,二楼的电视还开着。他接着把手电照向门把手,忽然听见车开过来的声音,于是马上熄灭手电,躲到门廊的栏杆后面,直到车开过去。
回到门前,他握住门把手,正要把铁钩伸进锁眼,蓦然发现门把手是松的。他拧了一下,门开了,根本就没锁。博斯明白莫拉不锁门自有道理,嵌锁已经能起到威慑作用,贼明白这一点,自然会知难而退。而带锁的门把手只是个摆设,锁不锁都一样。
他站在漆黑的门口一动不动,让眼睛适应黑暗。他在越南钻地道时,眼睛在十五秒内就能适应,如今他需要更久的时间。他心想也许是好久没练了,也许是老了。他在门口站了将近一分钟,当眼前浮现出轮廓和黑影,他喊道:“喂!雷?你在家吗?你忘了锁门,在家吗?”
没人回答。他知道莫拉没有养狗,按警察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会有精力养狗。
博斯往屋里走了几步,环视客厅里家具的黑影。他曾经潜入过别的地方,甚至也进过警察的家,但是每一次潜入的感觉都是全新的,混合着兴奋、心虚和恐慌。感觉就像全身的重心下坠,还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奇怪力量。电光石火之间,一阵恐惧感陡然袭来,打乱了他的所思所感。他的眼前仿佛闪过一行报刊头条标题——受审警察入室行窃被捕——他马上跳过这个念头,不再去想。担心失败就会招致失败。他看见一道楼梯,于是马上朝那儿走去。他相信莫拉要么把他的战利品放在卧室,要么放在电视机旁,而且很有可能就放在卧室的电视机旁,所以他想先找到卧室,从那儿开始搜查。
二楼有两间卧室,中间是卫生间。右边的卧室被改造成了健身房,铺着地毯,里边放着一组镀铬器材、一台划船机、一辆健身车、一台博斯不认识的器械,还有一个挂着杠铃片的架子和一个带有横杠的卧推架。房间有一整面墙都是镜子,镜子中部和人脸差不多高的地方碎了,裂纹像蛛网一样辐射开。博斯打量了一会儿镜中那个破碎的自己,想莫拉是否曾站在这儿观察自己的脸。
博斯看了看表。莫拉已经进了剧院三十分钟。他掏出对讲机。“第一组,他在干吗?”
“他还在里面。你在干吗?”
“还在待着,需要我就叫我。”
“电视里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吗?”
“还没有。”
罗伦伯格的声音出现了。“第一组,六号,别瞎闹。无线电只能用来联络工作。我是组长,完毕。”
博斯和希恩都没有回复他。
博斯穿过走廊,来到另一间卧室,这是莫拉睡觉的地方。床上乱糟糟的,没有整理,窗户边的椅背上搭着衣服。博斯把手电筒上的tit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