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狄脸上闪过愧疚,说道:“对不起。”白笙摇摇头:“这不怪你,都是那些山贼作祟,在外面要时刻警惕,是我们大意了。”“是啊,之前我来的那几次山贼也没有那么多,可能马上就要过年了,那些山贼着急了。再说了我们这一队人马明晃晃的,本来也就容易招人惦记。”蓝羲之附和道。原本蓝羲之只是为了让白笙舒服点,少受点罪,所以一直才没提山贼的事情,谁曾想那些人习惯了去抢,无孔不入。想了想,白笙提议道:“不然这样吧,接下来我们轻装简行,不再带那么多的杂物,队伍缩减一下,然后我们几个人乔装打扮成贫穷人家,不然这么大张旗鼓的,恐怕会吸引来更多的挑事者。”蓝義之赞同,说道:“这个主意不错,你就假扮成我的妻子好了。”燕狄的眼神直盯着蓝羲之,看得他直发毛,最后说道:“我不同意。”白笙知道两人的别扭,只好说道:“那不然这样,我谁的妻子都不扮,而是装作你们的朋友怎么样?”“不行。”蓝羲之和燕狄两人异口同声道。白笙的脸上闪过尴尬,说道:“既然这样,那你们两个先()
商量一下吧。”燕狄脸上的表情并不放松,而是很严肃的说着:“不用商量,只能这样。”蓝羲之点头,说道:“就是啊,你还是假扮成我的妻子吧,要不然我们演得不像就会穿帮了。”白笙点头,说道:“既然这样,那燕狄,我就假扮你的妻子,蓝公子,你就委屈一下,做一下我的哥哥吧!”蓝羲之本来想拒绝,但是白笙既然都提出来了,他也不好做那挑事的人,只能恨恨的瞪了一眼燕狄,然后笑着回道:“这是自然,我不仅是你的哥哥,而且跟燕狄是拜把子的兄弟,兄弟,好好照顾啊!”说着,蓝羲之的手臂压上燕狄。燕狄运气抵住了那股压力,面不改色的说道:“承让承让了。”白笙见两个人之间气氛诡异,也没有管他们之间的事情。她找出之前准备的破旧衣服,递给两人,自己则找了个地方去换衣服。蓝羲之看着自己手上的补丁夹着补丁的淡蓝色的衣服,苦笑不得,难怪白笙能够提出这样的建议,原来是早有准备啊!不过这衣服,他怎么感觉很像是白笙家附近那乞丐身上的?燕狄倒没有太大的意见,他原本就习惯了()
,无论穿什么都可以,两人都是大男子汉,也没什么顾忌,拿出衣服便套上了,并没有用太久的时间。而白笙这边则是先想办法将银票转移到内衣上,才慢慢的换上了这一套农妇衣服。这是她临走前在院子里发现的衣服,比她的身子略大一些,虽然是粗布衣衫,颜色也是不太显眼的淡蓝,但是除了大点以外却很适合她。白笙一走出来,两人就看呆了眼。“白笙,这是你事先准备好的吗?竟然这么合适你?”蓝羲之问道。白笙身上的这衣服朴素大方,穿在她身上竟然一种特别的气质。白笙年纪小,皮肤本就白皙,这身衣服穿在身上,更是衬得她肤如凝脂。“不是,我在院子里找到的。”白笙否认道。燕狄看着白笙,眼中也是满满的赞赏。白笙被看的不好意思,只好说道:“你们别看我了,我们还是快赶路吧!”蓝羲之边走边说道:“白笙,你这是上哪儿找的衣服,我怎么感觉很眼熟啊?”白笙点头:“我也很眼熟,来的时候脑海中匆匆闪过一个乔装的念头,就在街口花了五文钱买的。”白笙说完,蓝羲之瞬间感到自己全身都在()
发痒,街口不正是那个乞丐吗?蓝羲之只好捂着鼻子说道:“白笙,我可不可以不穿这样的衣服,不如我和燕狄换换?”白笙说道:“好啊,不过忘了告诉你,燕狄的衣服是他自己的,那天我见到他的时候满身泥浆。”蓝羲之听了,不由得反胃,说道:“算了算了,还是赶路要紧,我们赶紧赶路吧,别让顾客等急了。”说完就催着赶紧走。白笙看了看原地的这么多的行李,只挑了一些随身的衣服,让蓝羲之也精简一些,把来的时候带的食材啊锅啊的统统扔掉,只留下货物和银钱装在一辆马车上。而他们三个人,则坐在另一辆马车上。这样一来,队伍就变得简单起来,至少不像之前那么招摇了,三人坐上马车晃晃悠悠的上路了。一路上,每到一处,白笙都以燕狄的妻子自称。因为只带了干粮,所以三人每到一处,看见有人家的地方,就借宿一宿,或者跟附近的居民讨要一些食材,这附近的人倒也和善,基本也都愿意。在路过一个村庄的时候,白笙和燕狄等人前去借宿,这家人也十分友好。有一个老嫂子看燕狄和白笙两人般配,一()
直在夸燕狄好福气,还问着两人有没有娃娃。白笙尴尬极了,但还是故作镇定地说没有,那大婶看了笑着说道:“明白明白,现在的孩子都害羞。”说完之后,她才笑着离开。白笙被说的脸红,蓝羲之十分的不自在,早知道就不做什么拜把子兄弟了,这样一来,倒是给了燕狄机会。燕狄则是很坦然,悄悄告诉那大婶“我媳妇内向”,羞得白笙不知道怎么见人,也不知道燕狄什么时候学会开玩笑了,不过经历了这一次,大家的心情也变得轻松了起来,以后不管谁再问,白笙倒也再没有怯场。倒是越扮越像了。白笙的内心总有一种特殊的情感若隐若现,一看到燕狄就有些开心,看不见他的时候又有些惊慌失措,却不知道自己这到底是为了什么。燕狄时刻守护在白笙左右,生怕再有强盗过来,心里想着,若是能一直陪在白笙左右也是好的。蓝羲之一路上也很配合,毕竟他和白笙两人只是合作关系,谈不上亲密,自然做兄弟也无可厚非。只是想着白笙这么聪明的女娃子,若不抓住就可惜了。毕竟,以白笙的头脑,到哪里都能混的风生水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