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早市、拜火神庙、逛庙会,看表演,花车巡游,舞狮,戏曲。洛城人的节日活动十分丰富,尤其是表演,城里不止一处广场设有舞台,传统、现代,各种风格各种形式,你方唱罢我登场,台上你来我往,台下喝彩声不断,几乎比荧幕上的晚会还热闹。
民宿老板和老板娘一开始准备充当他们的临时导游,结果集市人实在太多,容不下四个人一起行动,只得作罢,分开单独行动。
失去了“导游”,也没有确定的目标,人群和预想中一样拥挤,熙熙攘攘,如果在以前,崇秋会选择直接打道回府。
南淮一句“走吧”,他留了下来。
两人走马观花一样闲逛,跟着人群随波逐流,不知不觉进了火神庙,踏上长长的台阶,转弯,拐角巨大的盆栽旁围着许多拍照的游客,后面的人伸长了脖子,“什么啊,这么多人在这儿拍个盆栽?”
树的品种是最常见的布景盆栽,造型也很普通,崇秋看了一眼,没发现有什么特别之处,收回视线。
身后的人还在吐槽。
南淮低声和他咬耳朵:“树下有只猫。”
原来如此。
寺庙里的猫猫狗狗向来人气旺盛,排队等合照的人几乎和主殿门口一样多,据说摸了就能蹭到福气。
“福气猫,”南淮看向崇秋,“你不去试试?”
崇秋不信这个,摇摇头,“算了,人太多。”
说完他打算离开,却被拉住。
“等等。”
南淮一手勾着他的衣袖,一手见缝插针找了个空,弯腰飞快地摸了一把猫头。
“好了,”他功成身退,“这大概就算蹭到了?”
崇秋也不确定,“算吧。”
“根据传递原则,现在有一部分福气在我这里,”南淮张开手掌,对崇秋说,“你要不要蹭一下?”
……傻子才会拒绝。
崇秋身体快过大脑,来不及思考就伸出了手,以击掌的姿势贴上了南淮手心。
第一感觉是干燥、温暖,两人身高相仿,连手掌大小也差不多,接触久了,崇秋察觉南淮掌心连接手指的部位覆有薄薄的茧。
也许是以前工作留下的。
他想着,听到南淮的声音,“够了吗?”
崇秋这才注意到两人已经贴了太久,眼看周围已经有不少人看过来,他连忙收回手,清清嗓子,“够了。”
那就继续走吧。
人流将他们送到主殿,火神雕像面目庄严威武,门前摆着长长的供桌和巨大的香炉。
入乡随俗,他们一人领了三根香,点燃,拜了拜,插进香炉。
转头就被塞了两张祈愿纸条。
不知是神棍还是工作人员的青年用哄三岁小孩的语气道:“在上面写下自己的愿望,扔进香炉,有机会实现哦。”
这种往许愿池扔硬币的事崇秋六岁以后就再也没干过。
他正要拒绝,南淮却代替他接过了纸条,“谢谢。”
接过青年递来的笔,尽管相比周围人的虔诚,他显得有些随便,连桌子也没找,直接把纸条放在手心,但仍然写了几个字。
他有什么想实现的愿望吗?
愿望无非是因为有所求,有遗憾未实现,他会是哪一种?
南淮写完,把纸条折了两折,扔进五米之外的香炉。崇秋没看到他写的内容。
“试试嘛,又不会有损失。”
南淮看上去没有任何异样,随手把纸笔递给崇秋。
说的也是。
崇秋学着他的样子在手心写字。他什么都不缺,需求实在不多,原本只想随便写个“健康平安”之类的套话,落笔却犹豫了一下,等回过神,发现自己无意识写了“南淮”两个字。
他做贼心虚似的迅速折起纸条,看一眼,幸好南淮没有注意。
崇秋朝香炉走近两步,把纸条扔进去,看着它在将灭未灭的灰烬中燃起一小团火,飞快化为灰烬。
试试而已。他想,信则灵。
离开火神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你们怎么也在?”
罗箐今天换了件长裙,薄毛衣开衫,头发挽起,乍一看十分优雅淑女,然而一开口还是熟悉的感觉。
南淮:“和你一样。”
罗箐来势汹汹,“我的车呢?”
“什么车?”南淮揽着崇秋肩膀,语气疑惑得很真实,“我们什么时候见过你的车,难道不是我们的车在你那里吗?”
他说“我们的车”的语气十分自然,崇秋抿了抿唇。
罗箐:“?”
她活动了一下手腕,“你说什么?”
“他开玩笑的,”崇秋微侧身挡在南淮身前,解释说,“车在民宿。”
罗箐“哼”了一声,“不跟你计较。”
崇秋松了口气,忽然察觉到一股陌生视线。
他不动声色地看过去,发现是昨天在修车店隔壁店铺的那几个男人,一样的衣着,其中一个面相最凶的始终盯着罗箐,不时瞥一眼他和南淮,眼神显而易见的凶神恶煞。
“有人。”他低声提醒。
南淮显然也发现了,“罗老板,”他语气难得收起了惯常的漫不经心,“你好像有几个小尾巴。”
罗箐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没有回头,翻了个白眼低声道:“神经病。”
崇秋又问了一遍:“需要帮忙吗?”
她依旧是昨天的回答,“不用。”
“真的?”南淮问,“无偿也不用?”
罗箐警惕:“你不要想了,我不可能用车换的。”
南淮语气遗憾,“那算了。”
罗箐一脸“被我看穿了吧”的表情,“就知道你不安好心。”
南淮笑了笑,“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我们可以帮你报警。”
罗箐:……
“不是你们想的那样,”罗箐扶了扶头发,不小心带出几缕,她闭眼做了个深呼吸,直接把挽好的头发给拆了,甩了甩头,“报警对他没用。”
南淮:“这么厉害?”
罗箐耸耸肩,“反正你们不用管了,我没事,他不会对我做什么。”
她转移话题道:“快中午了,你们不吃饭吗?”
南淮从善如流,回答:“正在找。”
“别找了,”她说,“走,远来是客,我带你们去吃好吃的。”
“老五”
男人看着那三个身影逐渐走远,啐了口唾沫,叫人。
“宏哥”
被叫到的男人站出来。
“去,给我查那两个小白脸是什么人。”被称为“宏哥”的男人恶狠狠地盯着他们的背影,“跟箐箐是什么关系。”
老五:“好。”
男人又看了一眼,抬手,“走。”
——
罗箐带他们去了自己常去的米线店,声称这里是洛城最好吃的过桥米线,并强烈推荐经典特辣口味,“这里的辣椒只香不辣,你们放心吃,这个口味最香。”
南淮说好,然后点了一份原味。
上桌时他那份汤白得像清汤火锅,罗箐大呼这是米线的邪教,好不给她面子。
崇秋说:“他不能吃,我来。”
南淮看他一眼。
罗箐也不挑人,转手给他点了一份经典款。
等吃完,罗箐同样打包了一份原味,带回去给奶奶。
午饭崇秋付的钱。
看在这顿饭的份上,罗箐自告奋勇做他们的导游,领着两人四处乱逛。
她的风格和南淮很合拍,没有计划,主打随机应变,走到哪里就在哪里附近逛一会儿,看看节目,这边结束,再赶往下一场。罗箐还去主办方那儿领到三个集章本,每去一个地方就盖一个那里特制的章做记号,仿佛在做某种游戏收集任务,一个下午的时间,收获颇丰。
天一黑,洛城变得更加热闹,路边沿街一时间涌现各种各样的摊位,并不全是卖商品的小摊,还有许多只支着一张小桌板的简易摊,有的甚至只有一块黑板,上面用不同的字体分别写着:“嗑瓜子,一小时五元”,“免费喝酒”,“有偿算卦,不准不要钱”,“看手相,信我你就来”……
摊主大多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其中最多的是免费聊天的摊位,几个人围成一圈,坐地上或小马扎,中间点着一个火堆。罗箐说这是简易版围炉夜话。
她熟门熟路,身形矫健地穿梭在人群中,很快找到空位,招呼他们过去坐。
两人往那个方位走,中途南淮被人撞了一下,没有道歉,那人径自走了。
崇秋:“没事吧?”
他回头,刚才的人已经消失在人群中,找不到踪迹。
“没事。”南淮不甚在意地拍了拍被撞到的部位,还抽空回应了罗箐的招手示意,“在等我们呢,走吧。”
“嗯。”
并肩走了几步,南淮忽然停下,“要不要喝点东西?”
崇秋:“你想喝?我去买。”
“我去吧,”他按了一下崇秋的肩膀,把人往摊位那边轻推了一把,“你先过去,别让罗老板等急了。”
崇秋还想再说什么,他摆摆手,转身径直走了。
“这里。”
罗箐招招手,崇秋走到她身旁坐下。
她往后看了看,“他人呢?”
“买水去了。”崇秋答。
罗箐点了点头。
熟了以后,她和南淮一样健谈,没一会儿就跟身边几个陌生游客聊到了一起,女孩们主动把零食分享给她。罗箐大方地分了崇秋一半。
相比之下,崇秋就显得不是很合群。他沉默地剥着瓜子,一边心不在焉地听她们聊天,一边时不时回头看一眼。
不一会儿,他等的人拎着三杯果茶回来了。
“这什么?”罗箐问。
南淮坐到崇秋左侧的空位,单手戳进吸管,随口道:“柠檬茶。”
距他们的位置不远处就有一个饮品小摊,小黑板用荧光笔写着“今日特调:暴打渣男柠檬茶”。
罗箐:“好喝吗?”
“没尝过,”南淮喝了一口,轻“嘶”了一声,“有点酸。”
崇秋给他剥了颗糖,又将分享得来的瓜子划给他,不经意看了一眼那个摊位。
他眯了眯眼睛,这个距离,如果刚刚南淮在那里,他应该能看到才对。
“怎么了?”注意到他的视线,南淮问。
他神色如常,不像发生了任何事。
或许他去了另一个地方,也可能是人太多,看错了。
“没事。”崇秋摇摇头,没有放在心上。
本来就是聊天的摊位,人一多,话也就更多了起来。
“我们这儿有个姓周的,嗯,算是地头蛇吧,”罗箐也打开了话匣子,指了个方向,“在那边有一条街,他的。”
“他开了个赌场,只有本地人知道。那个男的,就是一直跟着我那个,叫郑宏,是他那赌场打手里,算是一个小头目。”
“去我那儿修过几次车,突然说喜欢我,让我跟他,这不是有病吗?我连他是谁都没记住。”
罗箐嗑着瓜子,另一只手里的塑料袋晃得哗哗响,“我跟他说我不谈恋爱,对男的没兴趣。他说那是你没见过男人的好,让我跟他试试就知道了。放屁,老娘不用试也知道他是个傻逼。”
“反正这事儿你们不用管,”她最终说,“我心里有数。”
崇秋没嗑瓜子,手心成了南淮的果盘。罗箐翘着二郎腿,“不说我了,你们呢?”
崇秋:“什么我们?”
罗箐看看崇秋,又看看南淮,感觉两个人像是在跟她装傻,没意思,她拍拍手,“算了,当我没说。”
他们旁边是个乐队,共五个人,民族风与现代服饰混搭的穿衣风格,男鼓手扎着小辫,女键盘手剃了个寸头,迷彩外套包裹着露脐背心和热裤,长靴踩着鼓手的椅脚,浑身上下都明晃晃写着“不好惹”。吉他和贝斯手同样一男一女,两人兼任今晚的主唱,从流行歌曲唱到乡村民谣,语言和曲风一样多变,中文英语粤语甚至方言,没有这群人不会的。剩下一个看似打杂实则什么都掺一脚,一会儿去帮鼓手换位,一会儿又跑去整理电线,挥舞着荧光棒混迹于围观群众中当气氛组,又过了会儿,他拿了个话筒和崭新的吉他过来,邀请其他人也来唱一首。
递了一圈,没一个人会弹。吉他被递到崇秋面前,他也拒绝了。关于乐器他只学了钢琴和小提琴,吉他乐理倒是也通,但他并不想在这么多人面前表演。
那人倒也不强求,顺延到他右边,问罗箐:“美女要不要来唱一首歌?”
罗箐凉凉看他一眼,“你看我像歌吗?”
“好的。”
那人识相地收回了话筒。
剩下最后一个,他已经不抱希望了,看了看南淮,“这位,帅哥你……”
“我试试。”
“好嘞!”几乎是喜极而泣的语气。
南淮把吉他从他手中接过去,随手拨了两下弦。
“他还会这个?”罗箐问崇秋。
崇秋摇摇头,他也不是很清楚。事实上他对南淮的很多事都知之甚少。南淮做过什么,会什么技能,喜欢什么,都是在亲眼见过之后他才知道。到刚才为止,他只知道南淮喜欢吃不太甜的甜点,或许偏好粤菜,不太能吃辣,喜欢猫、狗,很多小动物,看《小王子》,会开车,抽烟但没有瘾,喝酒,修车。
而现在又多了两件——唱歌和吉他。
崇秋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南淮盘腿席地而坐,垂眸拨动琴弦,开始有些生涩,似乎不太熟练,渐渐的,似乎找回了记忆,断续的音符连成了整句,乐声自他指尖缓缓泄出。
他声音很低,比起唱更像是在哼,咬字轻得仿佛暧昧的吐息,伴着崇秋从来没有听过的曲调,不是耳熟能详的流行情歌,也不是崇秋学的古典音乐,反而更像是童谣。
一开口,四周就静了下来。
乐队的人显然也没听过这首歌,但他们学习能力强,没一会儿几个人就记住了调子,在下一段开始时成功加入了伴奏。
许多人被吸引到这个角落,他们围着一团小小的篝火,目光全部落在左侧面那个身影。
南淮半抱着吉他,几缕碎发随低头的动作垂在额前,高耸的眉骨和长而密的睫毛在眼下投下阴影,光与暗在他身上呈现出奇特的交融,面前是橙红的火,背后是深沉幽暗的夜。
他面上挂着惯性的浅笑,然而这个角度看起来又像是面无表情,分明的轮廓带着天然的冷意,崇秋和他之间只隔了不到半米,却恍然觉得他离自己很远。
直到唱完一首歌,他抬起头,那股突如其来的疏离感才在眨眼之间消褪得干干净净,又变回了那个南淮。
他在所有目光中准确捕捉到属于崇秋的那一个,轻眨了一下眼睛,笑了。
作者有话说:
给崇哥上个呼吸机(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