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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识途老马

龙战在野 黄易 3126 2026-08-17 01:23

  当夜白鲁族举行盛大的野火会招待龙鹰,鹿望野喜气洋洋,族人在圣湖四周燃起数百篝火,烧烤鹿腿和羊腿,肉香四溢。

  除女祭司珍楚外,龙鹰这野火席人数多达三十二人,围成两个大圈,当然是族内最有地位的族长、长老和出色的战士,本修阿那只能陪坐外圈。

  他们的一席设在湖东,不但可尽览湖岸美景,还对着宏伟巍峨的圣山屏岭,确另有一番身处异域的感受。

  龙鹰为安他们的心,以回报热情的款待,将今次与敌人交锋的多场战事,绘影绘声、活灵活现的娓娓道出,又于关键处卖卖关子,不论老少,都听得动魄惊心,甚乎难以置信,当说到他掉过头来反击追杀他的人时,四周挤了逾百人,令龙鹰品尝到当一个受欢迎的说书者的滋味。

  白鲁族懂汉语的人不多,但大多通晓吐蕃语,所以在沟通上没有问题。

  “呵哟!一个人怎应付这么多人呵!”

  外围处忽传来年轻女子忘情的说话,登时惹起一阵哄笑声。

  龙鹰笑道:“姑娘不用担心,我肯定死不了,否则就不能在这里说故事。哈!”

  又是另一阵笑声,人人情绪高涨。

  龙鹰特别留心其中一个叫桑槐的中年男子,此人坐在内圈,介绍后没有说过话,其反应亦与其它人不同,会在一些关键的地方露出深思的神色,更重要是龙鹰看出他是白鲁族的第一高手,此人更说得一口流利汉语。

  大族长施达支司含笑道:“结果呢?”

  龙鹰道:“结果是我宰掉他们近二十人。”

  说罢向桑槐道:“桑槐兄怎么看?”

  桑槐微微一怔,用神审视龙鹰,道:“不论是参师禅、戈征,又或拔贺野,都是踩踩脚能摇动大戈壁的高手,何况还有数十位千中挑一的好手,这个险是否值得冒呢?”

  龙鹰道:“问得好!如在正常情况下,我是等于自投罗网,但因着三个原因,我是不得不冒此险。首先,任我溜多远,始终要走回头路,那主动权将落入敌人手里,所以长痛不如短痛。其次,是不论天时、地利均在我手,我是以逸待劳,而对方已成疲军。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我惯了以奇制胜,亦是我今次敢凭一支千人部队,到大戈壁来取边遨和遮弩两人首级的凭藉。”

  数百人全静下来,只余篝火的木柴仍烧得“噼啪”作响。

  珍楚叹道:“龙鹰不愧是龙鹰。”

  桑槐沉声道:“参师禅、戈征和拔贺野三人有伤亡吗?”

  龙鹰淡淡道:“尚未轮到他们,我的战略是避强取弱,灭他们的志气威风。要到天山之北的山南驿,我才拿他们来开刀。”

  没人说得出话来,只呆瞪着他。

  另一长老道:“我曾到过山南驿,是座碉堡式的建筑物。”

  珍楚不解道:“鹰爷因何须孤身到天山之北去呢?”

  龙鹰想起秘女,双目魔芒大盛,道:“我是为找一个人,此人对我们今次的行动,能起决定性的作用。”

  又一长老皱眉道:“一个人能起何作用?”

  龙鹰目光移往桑槐,道:“在某些情况下,这个人的识见和专长,胜过千军万马。像本人目前的情况,只要有人能领我避过敌人耳目,神鬼不晓的到约定处与我的兄弟会合,那到天山的行军,便成功了一半。”

  大族长施达支司义无反顾的道:“勿说一个人,要我们举族为龙兄弟而战,我们绝不皱半下眉头,山神可做见证。”

  龙鹰喜道:“那剩下来另一半的成功,已握在我的手心之内。我们会取道到这里来,再沿孔雀河北上,边遨绝不容我们进入高昌和龟兹人的势力范围,所以必全力来攻,我们就在鹿望野倚圣山反击,将薛延陀马贼连根拔起。”

  珍楚微笑道:“原来鹰爷早有定计。”

  桑槐道:“我会为龙兄弟当这个领路人,何时起程?”

  龙鹰道:“立即起程!”

  众皆愕然。

  龙鹰将雪儿留在鹿望野,与桑槐各乘一驼,于午夜时分离开草原,朝东南方急行。

  经过这次迷路后,龙鹰对任何能在荒漠区认路者,他都心存敬意。而桑槐显然在这方面有特殊的本领,识途老马般领着他高高低低地横过草原西南面广阔的丘陵地带,再走了一段沙原的路后,临天明前忽然勒停骆驼,还到地面仔细检查。

  龙鹰下驼来到他身边,道:“不久前该有大队商旅途经此处,赶在大风雪来临前回南方去,这是经常有人走的路线吗?”

  桑槐站起来,闭上眼睛,用力的嗅吸,又朝前走了十多步,转过来面向龙鹰,道:“我嗅到一个阴谋。”

  龙鹰大讶道:“桑槐兄的鼻子真厉害。”

  桑槐道:“一个骆驼队在两天前曾路经这里,再朝东南走。他们表面看该无异于一般驼商队,事实上却是由热魅人伪装的。”

  龙鹰一怔道:“热魅人?”

  当年他们护送天石的队伍通过死亡之海的绿色捷道,在抵达尽端出口前,热魅人冒雷雨来袭,被他们凭地势击退,致对热魅人的悍勇仍是记忆如新。

  桑槐道:“马贼擅长伪装以接近被抢掠的目标,然后骤然发难,边遨亦善于玩这类把戏。如此看,敌人不但清楚我们的兄弟正于鬼洞山等待龙兄弟去会合,还猜到我们会改采西行到孔雀河的路线,遂于路上等待我们去上当。”

  龙鹰道:“敌人何不趁我未到之际,到鬼洞山去呢?”

  桑槐道:“鬼洞山位于荒漠区,没有商旅会到那里去的。”

  龙鹰叹道:“桑槐兄真了得,用鼻子嗅几下,竟真的嗅出个阴谋来。”

  桑槐好整以暇的道:“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生活习惯,热魅人酷爱一种叫‘忘忧’的香草,不但爱晒干后切丝卷烟来吸,还爱在生火时加入火堆里,遗留下来的气味,历久不散。”

  东面地平现出一线曙色,代表着炎热的开始。比起以前在沙漠的日子,昨夜不但没起风,且不算太寒冷,或许是因地近孔雀河,西北风将温暖和湿润的气流带到这区域来。

  龙鹰道:“桑槐兄对热魅人肯定下过一番功夫。”

  桑槐捋起衣袖,让他看手臂,从手肘至手腕的一截,密密麻麻布着指甲般长的伤痕。桑槐没表情道:“每杀一个热魅人,我用刀锋划一下来记着。”

  龙鹰愕然道:“原来桑槐兄杀了一百二十一个热魅人,那是惊人的成绩。”

  今次轮到桑槐惊异的看他,难以相信的道:“连我自己都数不清楚划下多少疤痕,只是心中记着,现在仍是天色昏暗,龙兄弟看一眼后竟数得一清二楚,这是不可能的。”

  龙鹰心忖“小事小事”,道:“你老兄该与他们有深仇大恨。”

  桑槐道:“我两个兄长都是丧命于他们手上,只要有一口气在,我绝不放过他们。现在机会又来了,我们再赶一段路,正午前可抵千鸟坑,补充食水和休息,更可让骆驼喂饱肚子。”

  沙漠极可能是龙鹰唯一的克星,他情愿在高原上变幻莫测的羌塘走上一年,也不会选择在沙漠半个月。

  沙漠虽然有突然而来的沙暴,但大多数时间都没有任何变化,重复单调至令人烦厌,最违反龙鹰魔种爱变爱奇的特性。

  当你失去对时间的观念,被炎热和干旱彻底打倒,会变得麻木不仁,失去对周遭环境的兴趣,往任何一方走,都似有无尽和艰困的旅程恭候大驾,都要花大量所余无几的力气,而逃离的希望会被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人的地域气候,摧残至一滴无存。

  当火毒的太阳升至头顶,正午的恶魔又再出来作祟。那种感觉仿如将生命抵押了给荒漠,有水没水,甚至所有骆驼都跌倒沙面站不起来,都似不关自己的事,只知颠簸起伏的坐在驼峰间不住深进。

  桑槐领他越过一片沙石平原,前方的地形终于出现变化,看清楚是一列由黑色和紫色板状石头堆成的大小山丘。

  龙鹰跟着桑槐从一个山口穿过山丘群,走到山口最高处,桑槐停下来。

  龙鹰来到他旁,在驼背上俯瞰下方。

  他们脚下是大片废弃了的盐田,中间有个水井似的设置,上盖石板,比起一路走过来荒芜不毛的沙石地,眼前被沙岩围起的区域算是生机盎然,零星地散布着各种沙漠植物,还有小片的草地。

  驼儿发出欢嘶。

  桑槐道:“这处曾是千鸟聚居之所,不过戈壁是变化最大的地方,十多天可变得你认不出是同一的地方。”

  龙鹰道:“戈壁包括那些区域?”

  桑槐道:“‘戈壁’之名,源自秘族,被黠戛斯人采用,意即干旱的地方,泛指北抵阿尔泰山,东接大兴安岭西缘,南至阿尔金山,西达天山尽端的广大地区,包括所有岩漠、砾漠、风蚀岩区、荒漠、半荒漠和干草原区,等同你们汉人口中的大漠。”

  龙鹰大奇道:“桑槐兄识见过人,令人难以相信你是长期生活在大沙海边缘一处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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