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哈!新洛!”柏英看到他走进篱笆,冲过来招呼他。
他们静立一秒钟,彼此端详。柏英始终掩不住面上的喜悦。
他们一起进屋,柏英立刻赶到前头大叫:“阿姨,阿姨,你儿子来啰!”他回到自己的家,才知道母亲现在搬来“鹭巢”住了。
他踏上熟悉的山径,心里好激动。清新凉爽的空气、熟悉的景物,甚至树林里山风的气息、小屋的外貌,现在又看到柏英——一切都使他觉得自己像一个累极返乡的游子。他又恢复了少年时的心境,身心都复原了,他快乐得要命。
“妈!”他走向她,跪在她床边。
他母亲伸出一只手,放在他头上,把他当小孩似的,用得意颤抖的声音说:“新洛,你回来了。”她没有哭,但是新洛抬头一望,她正眯起双眼看他,仿佛要看看他头上有没有失去一毛一发。她因为久病,满脸皱纹,表情却坚强而自信。她看了这一眼,觉得很满意,他一根汗毛都没有损伤。
妈妈声音向来柔弱。她看到柏英站在一边,就对他说:“新洛,你不在的时候,柏英一直照顾我。她对我比亲生女儿还要好。”
“碧宫呢?”
“她和她丈夫住在山城。五月份曾经带着宝宝来看过我。”
“她幸福吗?”
“不错。孩子很可爱,她丈夫很疼她,你知道的。”
新洛沉默了一会儿。碧宫曾经给过他最完美的姐弟之爱。母亲、碧宫和柏英是他最关心的人。他可以说,她们对他的影响最深。
过了一会儿,他说:“喔……碧宫,我一定要见她。我没有在山城歇脚,因为我想先看您。我们一定要叫她来一趟……我自己去也可以,她婚后我就没见过她。我知道我去看她一定可以带她回来。喔,妈妈,如果我们能聚在一起——您、碧宫和柏英——不是很好吗?我简直不想再出国了。”
谈话被一个小孩叫“妈妈”的声音打断了。柏英回头说:“喔,你……你去哪里了?”
“我去……我去……那边。”他用胖嘟嘟的小手指指屋后。
“来,记得新洛叔叔吧?”柏英说。
她领孩子向前,把他推到新洛身边说:“叫阿叔。”然后静静看着他。新洛看出她眼里闪着泪光。
“阿叔!”罔仔说。
乡下人习惯给孩子取平凡的名字,有时候甚至用很卑贱的名字。罔仔意思是“马马虎虎”,稍嫌微贱,但是很亲切,不像“国柱”和“祖望”之类的名字那样自命不凡。
新洛的母亲说:“这孩子是世上最聪明的小孩。等会儿他母亲告诉你他一切的言行后,你就知道了。”
新洛回头看了一下,柏英已经偏过脸,走出房间。
“你从哪里来的?”小孩问新来的客人说。
“客乡,国外。”
“你去那边干什么?”
“读书。”
“回家了?不再去客乡了?”
“我不知道。”
“来帮我抓蚱蜢好不好?”
新洛觉得,他仿佛重温了童年的日子。
“现在不行。”
“那你是答应啰?这里有很大的蚱蜢哦,昨天妈妈给我一个金甲虫。给你看要不要?”
不等对方回答他就冲了出去,马上拿回一只用红线拴着的金甲虫,背部有绿色和紫色的金光。
柏英端一杯茶来给他。她看到小孩靠在新洛膝上,不禁微笑了。
“欢迎你回来。”她简单说了一句。然后拉一张矮凳子坐下来。新洛坐在一张棕色的破旧藤椅上。小小的天窗上有一丝光线射入阴暗的房子里。
一切都像童年的日子。她说:“你这些年没有忘记我和你母亲吧?你母亲和我接到你要回来的信,好高兴哪。我想不通你在外国干什么,看到了些什么。”她看看他说,“你没变。”
“你也没变嘛。”
新洛坐在那儿,一边是母亲,一边是柏英,心里真快乐,那份幸福太完满了。他静静坐着,什么话也不想说。世上怎么会有柏英这样的可人儿呢?
“天凯和他太太呢?”
柏英勉强回答说:“他们搬到漳州去住了。她在这里不快乐。”
“天柱呢?”
“他在新界医病。他得过赤痢,脾脏一天天硬化,很容易疲倦,皮肤也带黄色,我叫他不要过分劳累,现在就剩我和甘才撑下去了。”
“甘才一向好吧?”
“很好。”
“喔,你没告诉我祖父去世的情形。”
“他就埋在那边,和父亲在一起。我哪天分得开身,再带你去。”
新洛记得,两年前他回新加坡的时候,祖父头发全白,眼睛也全瞎了。
“爷爷真好。”
“是的,好爷爷。死的时候八十三岁。”她眼中充满柔情,没有丝毫悲哀。“祖父去世前两天,曾对我说:‘柏英,珠阿在不在?’我说:‘不在。’祖父就说:‘我不久就要去了。脚步愈来愈沉重。身子就由那边开始麻痹。我去了以后,你和你母亲要撑下去。珠阿根本没用。’我说:‘祖父,我知道。她不好,对我们赖家没有好处。’他又说:‘把我和你爸爸葬在一起。上端,稍微靠右的地方。我喜欢那样。’我说:‘阿公,您会好的。’他说:‘我会在你们四周,你和你母亲都不要做我反对的事情,我会知道喔。’然后他拍了我的头两次。我没有哭,告诉你我真的没哭。我对他说:‘阿公,您可以信任我。’我看到他流泪了,就说:‘见笑!怎么您哭了,阿公?’他说:‘不是,我觉得很高兴。’过了两天,我们发现他死在椅子上。”
“出殡时你一定哭得很惨。”
“当然嘛。他是一个正直的好人。当他的孙女,我觉得很光荣,我要撑下去。你还认识以前到我们家来偷鸭子,被阿公大揍一顿的波仔吗?喔,波仔也来送葬,哭了一场。我觉得我不能做任何阿公反对的事情。我好像可以听到他的声音说,柏英,不行,真的,我是真的听到他的声音。”
她又对他说:“阿公也爱你。如果你没有出去……”下面的话她就不说了。
新洛仿佛看见祖父坐在他的棕色老藤椅上,一手搭着竹制扶手,一手慢慢挥动一把泛白的棕榈扇。眼睛虽然看不见,牙齿倒还好,胃肠也不错。他过了一辈子辛劳、正直的生活,晚年倒真正得到了休息。新洛记得他缓缓挥扇的动作,以及抬眼向上看的时候,仿佛由白胡子里发出的笑声。
“说说你学字的经过,”新洛说,“我收到你的信,好乐哦。”
柏英眼睛亮了一下,大笑说:“喔,写得怎么样?我知道你会很意外。”
“你学得不错呀!”
“记得你的老师蔡兴西吧?有一天我对自己说我要去学字,一定要学。至少我应该会看账簿、会签名,才不会被人欺负。我没法向甘才学。他以前学的,都还给老师了。所以我请蔡兴西来,要他教我,我付钱给他。我从‘人之初’学起。他要我背。”
“我觉得蛮好玩的。”
她想卖弄一番,就开始背诵前几句:
人之初
性本善
性相近
习相远
她施展她的生花妙舌,恨不得把中国历史的要目全背下来。但是新洛说:“好极了。我知道,你若能上学,一定是好学生。”
“喔,我一开始学,兴趣就来了。后来我想,老师来的时候,何不叫罔仔也来学?罔仔学得真快,我不得不努力超前,才好教他。我现在认得五百个字了。”她骄傲地说。“写字比较难,一会儿手肘就酸了,比做刺绣还难过。”
突然,她眼中现出奇妙的光芒,说,“我给你看孩子认字。”她回头大叫罔仔。
“罔仔,来这里,把书带来。”她转身对新洛说,“你会吓一跳!”
过了一会儿,六岁的孩子进入房间,圆圆的大眼睛充满好奇。柏英拉他坐在身旁的一张矮凳上,自豪地翻动千字文的书页,一个字一个字用手指着说:“这是什么?”“这是什么?”
“他一个字只看一遍就记得,永远不会弄错。”柏英对新洛说。“我要赶在他前面,相当辛苦。老师说他从来没见过小孩子学得这么快。我先学到一半,他一步步赶上来了。老师吓一跳,大家都吃惊,连姨婆也很吃惊。你看他不是顶棒吗?”
柏英脸上的骄傲、愉快和满足是新洛一生所见过的最幸福的画面。
“你自己也很棒,”他说,“自修来教孩子。”
“这样子教导小孩,可以自教自学。”
“他现在认得多少字?”
“两百个左右,我只认得五百多字。读到这本书后面,告诉你,我们母子就要并驾齐驱了。千字文含有一千个字,每个字只出现一回。”
她把孩子推前去说,“来嘛,你考考他。”
小孩一只手指放在嘴里,他瞪着新洛,笑笑,跑开了title();




